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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物业管理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02-14 09:49:26|作者:清洁吧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物业管理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物业管理等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资格(资质)要求: 无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物业管理等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20190212-016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3556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八个包件,各包件之间互相独立,投标人只能选取一个或两个包件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投两个以上包件的,按其所投包件号顺序选取前两个包件投标为有效投标,其余包件均为无效投标。包件一:灵山大院、迪士尼公安处等(预算全额:17,651,922元);惠南分区指挥部、警训中心、交警七大队(餐饮)、人民西路大院(餐饮、保洁)(预算全额:3,744,726元);临港办公大楼(预算全额:2,523,124元);浦东公安分局(丁香大楼)物业保洁会务服务(预算全额:2,377,757元)。预算总金额: 26,297,529元,分项报价时各分项均不得超过上述预算金额。包件二:浦东公安分局(丁香大楼)餐饮服务;预算金额: 2,720,313元。包件三:浦东公安分局(丁香大楼)设备维护服务;预算金额: 1,698,131元。包件四:浦东公安分局(丁香大楼)保安服务;预算金额: 3,732,000元。包件五:世博大院物业服务;预算金额: 33,94,633元。包件六:川沙分区指挥部、川沙派出所物业服务、浦东新区看守所物业服务;预算金额: 4,041,310元。包件七:三林分区指挥部(餐饮、保洁)服务;预算金额: 907,479元。包件八:陆家嘴治安派出所(餐饮)服务。预算金额: 1,162,807元。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逐年签订 7、采购预算金额:43954202.00元(国库资金:43954202.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2-14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2-21 10: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2-14 10:00:00至2019-02-21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3-13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3-13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 本项目不安排踏勘)3、答疑时间:定于2019年2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4、建议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投标文件。5、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投标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丁香路655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 邮编:200135 邮编:200135 联系人:陆智宏 联系人:蔡银华 电话:13386261778 电话:68542604 传真:22045261 传真:6854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