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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9-2021年度金鸡湖、独墅湖蓝藻打捞及处置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02-15 09:14:34|作者:清洁吧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9-2021年度金鸡湖、独墅湖蓝藻打捞及处置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2019-2021年度金鸡湖、独墅湖蓝藻打捞及处置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CH2019-Y-G-004-A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金鸡湖、独墅湖蓝藻打捞及处置。2、服务时间:2019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共33个月(实际养护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陆拾柒万叁仟壹佰肆拾伍元整人民币(小写):¥11673145.00元其中:蓝藻打捞处置部分:壹仟壹佰伍拾伍万叁仟壹佰肆拾伍元整(¥11553145.00元)环卫信息化部分: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注1:报价时“蓝藻打捞部分”、“环卫信息化部分”,均不得超过其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不进入评审。注2:“环卫信息化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报价时须按上述预算金额统一填写,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不进入评审。4、中标原则:(1)园区2019-2021年度河道(湖泊)保洁C标项目(SZJX2018-Y-G-005)和2019-2021年度阳澄湖湖面保洁、水生植物打捞及蓝藻打捞处置项目(HXZX2018-Y-G-002)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在合同签订之前,若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则按照本项目中标原则及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选择下一投标人递补中标,如无递补人,则重新组织招标。三、采购需求:(一)人员要求项目组人员作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员(安全员)船舶驾驶员打捞及处置人员水动力控制器看护人员甲供设备看护员121821261、项目负责人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 名,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大专及以上文凭。2、现场管理员(安全员)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作业区域现场管理和安全工作。3、船舶驾驶员船只驾驶员主要配置在甲供船舶上。船只驾驶人员都应持海事部门颁发的驾驶证,投入本标段的驾驶人员必须为专职驾驶人员,不得投入其他标段使用。4、蓝藻打捞及藻泥处置人员(1)打捞人员主要责任:按照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负责所属作业区域内的打捞工作。遵守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作业现场安全、文明、有序。熟练操作各种打捞设备,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干净、整洁。(2)藻泥处置人员主要责任:熟练操作处置设备,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做好现场的环境卫生,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完善台帐资料,及时做好藻水、藻泥量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及时做好藻水的处理,做到日产日清。藻泥集中处理。5、水动力控制器看护人员每日查看控藻器运行情况。6、甲供设备看护人员中标单位每班至少安排2人对设备进行24小时看护,看护期间甲供设备出现人为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负责。7、上述人员上岗必须身着统一着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服装(详见附件)、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男性不大于55周岁,女性不大于45周岁。(二)设备要求设备要求如下:甲供设备乙供设备控藻船标准吸取型蓝藻打捞船微型吸取型蓝藻打捞船分离型蓝藻打捞船30吨级运藻船60吨级运藻船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水动力控藻器不锈钢漂浮式吸藻机200吨级运藻船30吨级运藻船10吨级运藻船2246221202033121、甲供设备管理内容:(1)蓝藻打捞期间,甲供设备由中标单位使用且使用期间产生的耗材,如:0号柴油、絮凝剂、混凝剂(向设备厂商购买)等费用需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使用期间的正常维护及保养均由业主提供,但出现人为故意损坏设备的情况,维修费用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2)非打捞期间的设备看护: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具体视当年藻情定)非蓝藻打捞期间,所有甲供设备统一停放至斜塘河码头,中标单位每班至少安排2人对设备进行24小时看护,看护期间甲供设备出现人为、天气或是由于看管不当造成设备的损坏,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3)业主将统一对船只安装定位及监控系统,并在重要河道安装球机摄像,环卫信息平台将记录船只的保洁时间、路线、以及工作状态。2、乙供设备管理内容:(1)蓝藻打捞期间,乙供设备产生的耗材,如:0号柴油、汽油等费用都已包含在本轮的投标报价中。(2)乙供运藻船只每船至少配置2人。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售出后概不退回)。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采购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31412260134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报名咨询电话:0512-65196851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咨询电话:0512-65161790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彩色复印件。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六、开标信息:投标时间:2019年3月7日上午9:00—9:30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上午9:30整开标时间:2019年3月7日上午9:30整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单位名 称: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 系 人: 盛学鹏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电 话: 0512-6287619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雯雯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电 话: 0512-65161791传 真: 0512-65262733邮政编码: 21500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七、其他应说明事项: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2、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