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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辰溪县辰阳镇原辰修路(现消防路)1601号建筑面积129.17平方米住宅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2019-02-18 09:10:40|作者:清洁吧

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辰溪县辰阳镇原辰修路(现消防路)1601号建筑面积129.17平方米住宅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辰溪县辰阳镇原辰修路(现消防路)1601号建筑面积129.17平方米住宅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湖南-怀化  所属行业:    招标公告正文: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时间为2019年03月06日10时至2019年03月07日10时(延时除外)第一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辰溪县辰阳镇原辰修路(现消防路)1601号建筑面积129.17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评估价:53.3472万元,起拍价460000元,保证金2.3万元,增价幅度:2仟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03月05日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也可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被执行人经营期间所欠税费从拍卖款中扣除。  具体费用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03月0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已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会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溪县支行。账号:70032520034136566)  九、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较大,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国房评字第12080752018120002号《评价报告书》,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米法官 13974599259 咨询单位:辰溪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标的介绍:     辰溪县辰阳镇原辰修路(现消防路)1601号建筑面积129.17平方米住宅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