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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馆物业管理经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2-19 09:16:22|作者:清洁吧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馆物业管理经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2-18 23:16:42.0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SD[GK]2018006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馆物业管理经费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3 年 国内 1960000 5880000 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58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捌拾捌万元整元(¥58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要求提供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项目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5.2坐落位置:福州市马尾区青州路77号。 5.3面积:地上建筑面积438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需提供服务,但不计入物业服务费的核算面积)总建筑面积54888平方米。 5.4建筑层数:主楼地上20层,裙楼地上4层;地下一层。 5.5停车位数量:地上 40辆;地下300辆。 5.6大楼共有11台帝森牌系列电梯,三间消控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合同规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4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5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6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7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8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9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0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1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2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3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4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5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6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7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8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9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0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1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2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3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4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5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6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7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8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9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0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1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2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3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4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5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6 4.8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按相关规定向甲方缴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3年: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采用1+1+1方式签订。甲方在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前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若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则与乙方按相同的条件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发生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则不再与乙方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的,甲方在重新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期间,乙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100元/天支付违约金。 10.6乙方不得分包、转包他人或随意变更企业法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7 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本合同14条的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元/次违约金,若乙方拒不整改的次数达到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8 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前款约定的情形)导致甲方依约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4.1.1综合服务 (1)设立物业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实行综合管理。 (2)物业主管、水电工(强弱电工)、保安、保洁等专业操作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证书。 (3)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责任制明确,有完善的各类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应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有成效。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言行规范,服务主动、热情。通过全面导入IS09001 质量管理,在大楼主体、设备、环境、安全、保障、文化氛围、服务内涵等方面,达到“福州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要求。 (5)制定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方的监管。 (7)每月至少征询I次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8)代收发信件、报刊、杂志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大楼布置。代表委托方与街道居委会、派出所、消防部门等单位协调解决好有关本大楼的物业管理事项。 (9)主动配合、积极完成业主交办的会议服务等临时工作。 14.1.2保洁服务要求 保洁时间尽量与机关办公时间错开,避免干扰正常办公。每天室内地面两次清扫需在机关上班前(7:00开始清扫)和中午休息时间完成。 (1)楼道地面:地面每日清拖2次,每隔1小时巡扫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地面目视无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无积水、无尘士、无痰迹;瓷砖地面干净,无污迹污印,无积水,条线清晰。 (2)公共墙面:内墙面每周清洁1次;做到天棚、墙角每周除尘,除蜘蛛网。墙面光亮无污染、印迹;凹凸处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墙面目视光亮、整洁。 (3)卫生间:安排专人时时清拖,及时更换垃圾篓的垃圾袋;中、晚用清洁剂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室内挂置卫生球。洗手盆台面无污渍,镜面无痕迹。 (4)玻璃门窗: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每周用清洁剂彻底清洗1次。做到玻璃明亮,目视无尘,窗台洁净无尘;墙面目视光亮、整洁。 (5)电梯:电梯门按钮、门框、轿箱每天用毛巾配合不锈钢清洁剂随时清抹污渍、手印,保持不锈钢表面亮丽的金属光泽;电梯间灯饰、按钮每天随时清抹污渍、手印:每月清洁电梯内排气扇、防护罩二次,做到无手印、污渍。电梯地毯每天清洗,保持洁净。 (6)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1次,做到无尘、无明显污染。 (7)楼梯梯级:每天清拖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 (8)工作牌、指示牌、去向牌等:每周清洗擦拭1次,做到目视无明显积尘,无破损。 (9)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 (10)阴井、排污管每季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 (11)生活水池每年清洗1次,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水样合格。 (12)虫害消杀:每月2次(5至10月份每月3次)),做到楼内无限迹,环境基本无蚊蝇、白蚁、蟑螂。 (13)车库地面:每天随时消除纸屑、杂物、保洁;每两周大清扫一次。做到无果皮、纸屑、杂物等。指示牌:每天整齐停放;每两周清抹一次,做到无污渍。 14.1.3安保工作要求 (1)大楼24小时全天候治安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查巡视、门岗执勤、应急保卫等; 要求保安人员有礼有节,保持礼貌与来客沟通交流,不宜与来客发生冲突。 (2)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维护大楼路面交通秩序;周末培训期间,对整个大楼外围进行定点站岗、安全巡逻、隐患排查、处理突发事件,保卫青少年儿童安全;文明城区的创建及检查期间,确保大楼内外公共区域清洁明亮、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有专门的保安人员值班、巡查大楼;大楼夜间安全巡逻,进出物品有管理。 (3)遇紧急情况能保证随时增加保卫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了解机关保卫工作的特殊性。 (4)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 (5)因青少年活动中心为服务型窗口要求保安人员有礼有节,保持礼貌与来客沟通交流,不宜与来客发生冲突。 14.1.4房屋及公共设备管理要求 (1)每天巡视检査,公共设施出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无脱落,无污迹,公共楼梯间扶手完好,楼灯正常,消防门启闭正常,无杂物乱堆放。公共卫生间和茶水间的洁具和设施完好、使用正常。 (2)每年2次对房屋结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并做好记录。 (3)每年1次编制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 (4)主要路口交通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5)每周巡查2次防火门、消防栓及消防器材等,有损坏现象的3天内恢复正常,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6)对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公共门窗、玻璃、 配套设施进行日常巡视,有损坏现象的3天内恢复正常(台风天气期间应加强巡查),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7)对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进行日常巡视,发现脱落或有脱落危险的、及时报告业主,并根据业主要求安排维修。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8)对地砖、墙面养护每月要保养一次,包括清洗、抛光、打蜡。 14.1.5设备运行、保养和维修 (1)给排水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供电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及故障排除,每月一次维护保养。 (4) 消防系统安防电子监控设备维护保养。 (5)公共照明(包括应急照明)维护,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 (8)电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及故障排除,每月次维护保养。 (9)其他维修,包括门窗、锁具、开关、插座、线路、管路、水龙头、阀门、水箱、照明等检查维修。 14.1.6绿化养护要求 (1)浇水:根据季节和土壤情况视情对草坪、树木进行淋水。 (2)施肥:根据需要进行施肥。 (3)修剪、除杂草:草坪每年3-4次修剪,以留茬高不超过12公分为标准。树木每年修剪1次。 (4)喷药:根据需要进行喷药杀虫,消除病虫害。 14.1.7档案资料管理 包括业主提供的档案、工程图纸及物业服务各项记录。 14.1.8其他服务 (1)空置房间(定期开窗透气、定时保洁等)。 (2)政策、法规等规定的由物业公司承担的其他事项。 14.2人员配备要求 14.2.1总体要求: 物业公司要长期派驻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若干名公司的自有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为有关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投保足额商业意外险(投保赔付额度上限要高于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在地工伤事故最高赔偿标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即物业服务主管,下同)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岗位证书或相关职业证书;工程班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专业岗位证书或相关职业证书。物业公司负责所有工作人员在委托方大楼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赔偿义务。物业公司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14.2.2人员配备至少40人 (1)物业主管1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善于沟通协调,能服从甲方管理。物业主管必须持有物业师证书且在投标人企业任职三年以上及提供近三年社保交纳记录。物业主管至少在岗1年,不得肆意更换物业主管,如要更换物业主管需经甲方同意。 (2)保安队伍配备至少13人,其中含队长1人,实行24小时三班轮岗工作制。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8周岁以下、沟通能力强,受过专业培训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健康体魄和高度责任心。 (3)保洁员配备至少12名,要求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能够吃苦耐劳,按中心上下班时间在岗工作,不得中途脱岗或提前下班。 (4)3个消控室至少配备10名消控人员。具有高中文化以上水平,能独立熟练使用电脑;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组织纪律性;熟悉监控的工作程序,并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必须持有消控证上岗。24小时监控值班员年龄为25-45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仪表端庄。 (5)强弱电工3名。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受过专业培训,具有水电维修能力,有工作经验,具有高度责任心。 (6)绿化管理员1名,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园林管理经验。 14.3物业服务标准 (1)委托方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公司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房屋:房屋完好率95%以上。 (3)设备:大型及重大机电设备完好率98%以上。 (4)绿化:室外绿化完好率95%以上。 (5)道路车场:完好率96%以上。 (6)照明:公共区域照明完好率96%以上。 (7)清洁:保洁率98%以上。 (8)无因物业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无因物业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火灾、安全事故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 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江滨西大道233号滨江半岛4#6层01-A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38136123 联系方法: 0591-8384674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账号: 账号: 087738120100304026607 签订地点: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18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馆物业管理经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05]SD[GK]2018006作者: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19-02-18 17:44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SD[GK]2018006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馆物业管理经费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3 年 国内 1960000 5880000 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58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捌拾捌万元整元(¥58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要求提供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项目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5.2坐落位置:福州市马尾区青州路77号。 5.3面积:地上建筑面积438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需提供服务,但不计入物业服务费的核算面积)总建筑面积54888平方米。 5.4建筑层数:主楼地上20层,裙楼地上4层;地下一层。 5.5停车位数量:地上 40辆;地下300辆。 5.6大楼共有11台帝森牌系列电梯,三间消控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合同规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4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5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6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7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8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9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0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1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2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3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4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5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6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7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8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19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0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1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2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3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4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5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6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7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8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29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0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1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2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3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4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5 2.72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36 4.8 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10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及投标人上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20日前支付管理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按相关规定向甲方缴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3年: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采用1+1+1方式签订。甲方在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前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若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则与乙方按相同的条件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发生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则不再与乙方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的,甲方在重新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期间,乙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100元/天支付违约金。 10.6乙方不得分包、转包他人或随意变更企业法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7 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本合同14条的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元/次违约金,若乙方拒不整改的次数达到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8 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前款约定的情形)导致甲方依约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4.1.1综合服务 (1)设立物业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实行综合管理。 (2)物业主管、水电工(强弱电工)、保安、保洁等专业操作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证书。 (3)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责任制明确,有完善的各类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应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有成效。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言行规范,服务主动、热情。通过全面导入IS09001 质量管理,在大楼主体、设备、环境、安全、保障、文化氛围、服务内涵等方面,达到“福州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要求。 (5)制定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方的监管。 (7)每月至少征询I次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8)代收发信件、报刊、杂志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大楼布置。代表委托方与街道居委会、派出所、消防部门等单位协调解决好有关本大楼的物业管理事项。 (9)主动配合、积极完成业主交办的会议服务等临时工作。 14.1.2保洁服务要求 保洁时间尽量与机关办公时间错开,避免干扰正常办公。每天室内地面两次清扫需在机关上班前(7:00开始清扫)和中午休息时间完成。 (1)楼道地面:地面每日清拖2次,每隔1小时巡扫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地面目视无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无积水、无尘士、无痰迹;瓷砖地面干净,无污迹污印,无积水,条线清晰。 (2)公共墙面:内墙面每周清洁1次;做到天棚、墙角每周除尘,除蜘蛛网。墙面光亮无污染、印迹;凹凸处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墙面目视光亮、整洁。 (3)卫生间:安排专人时时清拖,及时更换垃圾篓的垃圾袋;中、晚用清洁剂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室内挂置卫生球。洗手盆台面无污渍,镜面无痕迹。 (4)玻璃门窗: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每周用清洁剂彻底清洗1次。做到玻璃明亮,目视无尘,窗台洁净无尘;墙面目视光亮、整洁。 (5)电梯:电梯门按钮、门框、轿箱每天用毛巾配合不锈钢清洁剂随时清抹污渍、手印,保持不锈钢表面亮丽的金属光泽;电梯间灯饰、按钮每天随时清抹污渍、手印:每月清洁电梯内排气扇、防护罩二次,做到无手印、污渍。电梯地毯每天清洗,保持洁净。 (6)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1次,做到无尘、无明显污染。 (7)楼梯梯级:每天清拖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 (8)工作牌、指示牌、去向牌等:每周清洗擦拭1次,做到目视无明显积尘,无破损。 (9)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 (10)阴井、排污管每季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 (11)生活水池每年清洗1次,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水样合格。 (12)虫害消杀:每月2次(5至10月份每月3次)),做到楼内无限迹,环境基本无蚊蝇、白蚁、蟑螂。 (13)车库地面:每天随时消除纸屑、杂物、保洁;每两周大清扫一次。做到无果皮、纸屑、杂物等。指示牌:每天整齐停放;每两周清抹一次,做到无污渍。 14.1.3安保工作要求 (1)大楼24小时全天候治安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查巡视、门岗执勤、应急保卫等; 要求保安人员有礼有节,保持礼貌与来客沟通交流,不宜与来客发生冲突。 (2)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维护大楼路面交通秩序;周末培训期间,对整个大楼外围进行定点站岗、安全巡逻、隐患排查、处理突发事件,保卫青少年儿童安全;文明城区的创建及检查期间,确保大楼内外公共区域清洁明亮、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有专门的保安人员值班、巡查大楼;大楼夜间安全巡逻,进出物品有管理。 (3)遇紧急情况能保证随时增加保卫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了解机关保卫工作的特殊性。 (4)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 (5)因青少年活动中心为服务型窗口要求保安人员有礼有节,保持礼貌与来客沟通交流,不宜与来客发生冲突。 14.1.4房屋及公共设备管理要求 (1)每天巡视检査,公共设施出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无脱落,无污迹,公共楼梯间扶手完好,楼灯正常,消防门启闭正常,无杂物乱堆放。公共卫生间和茶水间的洁具和设施完好、使用正常。 (2)每年2次对房屋结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并做好记录。 (3)每年1次编制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 (4)主要路口交通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5)每周巡查2次防火门、消防栓及消防器材等,有损坏现象的3天内恢复正常,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6)对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公共门窗、玻璃、 配套设施进行日常巡视,有损坏现象的3天内恢复正常(台风天气期间应加强巡查),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7)对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进行日常巡视,发现脱落或有脱落危险的、及时报告业主,并根据业主要求安排维修。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8)对地砖、墙面养护每月要保养一次,包括清洗、抛光、打蜡。 14.1.5设备运行、保养和维修 (1)给排水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供电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及故障排除,每月一次维护保养。 (4) 消防系统安防电子监控设备维护保养。 (5)公共照明(包括应急照明)维护,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 (8)电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及故障排除,每月次维护保养。 (9)其他维修,包括门窗、锁具、开关、插座、线路、管路、水龙头、阀门、水箱、照明等检查维修。 14.1.6绿化养护要求 (1)浇水:根据季节和土壤情况视情对草坪、树木进行淋水。 (2)施肥:根据需要进行施肥。 (3)修剪、除杂草:草坪每年3-4次修剪,以留茬高不超过12公分为标准。树木每年修剪1次。 (4)喷药:根据需要进行喷药杀虫,消除病虫害。 14.1.7档案资料管理 包括业主提供的档案、工程图纸及物业服务各项记录。 14.1.8其他服务 (1)空置房间(定期开窗透气、定时保洁等)。 (2)政策、法规等规定的由物业公司承担的其他事项。 14.2人员配备要求 14.2.1总体要求: 物业公司要长期派驻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若干名公司的自有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为有关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投保足额商业意外险(投保赔付额度上限要高于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在地工伤事故最高赔偿标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即物业服务主管,下同)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岗位证书或相关职业证书;工程班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专业岗位证书或相关职业证书。物业公司负责所有工作人员在委托方大楼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赔偿义务。物业公司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14.2.2人员配备至少40人 (1)物业主管1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善于沟通协调,能服从甲方管理。物业主管必须持有物业师证书且在投标人企业任职三年以上及提供近三年社保交纳记录。物业主管至少在岗1年,不得肆意更换物业主管,如要更换物业主管需经甲方同意。 (2)保安队伍配备至少13人,其中含队长1人,实行24小时三班轮岗工作制。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8周岁以下、沟通能力强,受过专业培训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健康体魄和高度责任心。 (3)保洁员配备至少12名,要求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能够吃苦耐劳,按中心上下班时间在岗工作,不得中途脱岗或提前下班。 (4)3个消控室至少配备10名消控人员。具有高中文化以上水平,能独立熟练使用电脑;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组织纪律性;熟悉监控的工作程序,并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必须持有消控证上岗。24小时监控值班员年龄为25-45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仪表端庄。 (5)强弱电工3名。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受过专业培训,具有水电维修能力,有工作经验,具有高度责任心。 (6)绿化管理员1名,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园林管理经验。 14.3物业服务标准 (1)委托方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公司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房屋:房屋完好率95%以上。 (3)设备:大型及重大机电设备完好率98%以上。 (4)绿化:室外绿化完好率95%以上。 (5)道路车场:完好率96%以上。 (6)照明:公共区域照明完好率96%以上。 (7)清洁:保洁率98%以上。 (8)无因物业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无因物业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火灾、安全事故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 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江滨西大道233号滨江半岛4#6层01-A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38136123 联系方法: 0591-8384674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账号: 账号: 087738120100304026607 签订地点: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