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港新区吸粪车辆采购项目(资格后审)(二次)
2019-02-19 09:29:57|作者:清洁吧
海门港新区吸粪车辆采购项目(资格后审)(二次) 信息发布时间:2019-02-18 海门港新区吸粪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苏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海门港新区吸粪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港新区吸粪车辆采购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采购2辆吸粪车,吸粪车罐体有效容积:≥4.2立方米一辆、≥10.5立方米一辆。采购详见项目需求。 二、采购项目编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8 万元,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环卫特种车辆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授权经销商投标必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②投标车型必须有3C强制性认证证书(提供原件备查)。 ③提供中国汽车网公告查询结果截图及汽车整车检测报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产品车型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④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供应商,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汇票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户名:南通苏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账号:10721401040000695,开户行:东灶港农行),投标保证金用途必须写清楚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名义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发展大道99号、海门港新区裙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苏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931890222 采购代理单位: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3-82211906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海门港新区吸粪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二次).doc 海门港新区吸粪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