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02-22 09:17:54|作者:清洁吧
n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招标项目编号: HQZB2019021902(LW)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预算:108万元/年。(具体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1、供应商企业简介(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整理后上传至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方式、网址、时间及费用等:1.报名方式: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zjzfcg.gov.cn/quote/2017-05-25/6708.html?”。网上报名、资料上传后,请予以电话再次确认,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3.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元;4.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招标文件的发布:招标文件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的最终稿为准;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4日09:30;投标地点: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便民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大厅;)开标时间:2019年3月14日09:30 开标地点: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便民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大厅;)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账号:201000107040989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支行中心分理处换取保证金收据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1.本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出之后五个工作日。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联系方式采 购 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 李女士联系电话: 0577-86387160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联 系 人 :马女士联 系 电 话:0577-57579768,15825621907传 真:0577-57579778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7报名登记表.doc20K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采购(终稿).pdf828.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