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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2019-02-22 09:18:41|作者:清洁吧
天津国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发布时间:2019-02-22 01:04:14 天津国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TJ1000010 转让底价 150.00万元 拟转让比例 30.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2-22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19-03-21 所在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9号9号楼4门1502单元)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王文艳 联系电话:022-88372941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刘敬瑶 联系电话:022-58922177 部门负责人:白海涛 联系电话: 经纪会员 1" type="checkbox产权转让 3" type="checkbox企业资产 2" type="checkbox企业增资 *意向描述: 提 交 重 置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国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9号9号楼4门15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史龙 成立日期 2018-07-04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MA06DC5D42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医疗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物业管理服务;Ⅰ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职工人数 5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杭州华园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40.00 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35.00 浙江摩斯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5.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 -30.57 -31.3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67.78 -0.90 468.68 审计机构 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 -14.00 -14.0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5.98 -1.16 437.14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千里马招标网和导航网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天津华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8-11-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2-02 资产评估结果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资产总计(万元) 467.78 467.71 负债总计(万元) -0.9 -0.9 净资产(万元) 468.68 468.6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40.583 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其他披露内容 2018年12月24日,天津国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之一嘉兴华园云创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华园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开发区洞庭路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张旭东 成立日期 1995-09-22 注册资本 25312.0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2396946144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120000764322288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9-01-1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第1号) 决议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国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转让底价 15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须将45万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4.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签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内。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全部转让价款打入转让方指定帐户。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支付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交易价款余额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交易佣金、交易服务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7.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5.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