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口腔护理用品中心场地招租公告(第二次)
2019-02-22 09:20:19|作者:清洁吧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口腔护理用品中心场地招租公告(第二次) 发表时间:2019-02-2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上清寺院区门诊大厅口腔护理用品中心场地进行公开招租,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门诊楼一楼口腔护理用品中心 地 点: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 项目内容:口腔护理用品中心场地招租 最低限价:2000元/月 招标时间:2019年2月21日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19年2月28日17:00时之前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审计科806(须密封盖章,一正一副)。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邮编: 401147 电话: 023- 88860110 88860199 传真:023- 88860222 联系人:周一鸣 伍超 投标邀请书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上清寺院区门诊大厅口腔护理用品中心场地进行公开招租,招租年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邀请符合要求的商家参与投标。 一、场地招租基本情况 口腔护理用品中心场地位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门诊楼一楼洁牙中心旁,面积约4㎡。由我院提供场地,投标人负责口腔护理用品中心的运营和相关业务拓展和口腔健康宣教工作,并且负责场地的装修、布置和摆台工作。该场地只能供投标人售卖日用品范围内的口腔护理相关用品,如:牙膏、牙刷、漱口水、牙线等,并且在售卖用品同时向公众宣传口腔健康保洁和口腔疾病预防相关知识。 备注:医院只负责场地出租,相关经营所需物资、设施设备和人员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只能租赁场地售卖口腔护理相关用品,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必须提供售卖产品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后期如中标签订合同需附售卖产品的合格证书等相关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格式为:口腔护理用品中心场地投标租金xx元/月。 四、付款方式 每个季度付款1次,每季度前1个月全款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五、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检查要求的; (二)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四)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五)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六)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 六、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70%) 7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高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重×100。 2 商务部门(30%) 10 具有和重庆市三甲医院进行合作租赁场地售卖口腔护理用品和口腔健康教育宣教的案例,每个得5分,最高得10分。没有得0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函 10 投标人提供合作意向计划书。有得5分,没有得0分。 合作意向书盖投标人公章。 10 投标人和重庆市政府机构签订促进口腔健康宣传教育发展的合作协议。有得10分,没有得0分。 七、投标文件格式.(一正一副) 封面(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评标标准响应表及附件)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可采用新资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