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法院关于昌乐县永康路120号、122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9-02-23 13:07:42|作者:清洁吧
昌乐县人民法院关于昌乐县永康路120号、122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山东-潍坊 所属行业: 招标公告正文: 昌乐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昌乐县永康路120号、122号房地产 的公告 昌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24日10时至2019年3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昌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昌乐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6/10),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昌乐县永康路120号、122号房地产 起拍价:4307000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倍数。 该标的位于昌乐县永康路120号、122号,建筑总面积为730.00平方米米,其中120号、122号面积均为365.00平方米,规划用途均为商业用房。 2、权属状况: 委托方提供了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可知,120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潍乐房权证昌乐县字第051852号,房屋所有权人为任西涛,产权明晰,无纠纷;12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潍乐房权证昌乐县字第051851号,房屋所有权人为任西涛,产权明晰,无纠纷。 3、实体状况: 本次估价对象的范围为任西涛所属的位于昌乐县永康路120号、122号房地产,建筑总面积为730.00平方米,其中120号、122号面积均为365.00平方米,本次评估面积为730.00平方米,委估120号、112号房地产建成于2002年,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均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现用途为东山便民市场。外墙:涂料;内墙:刮瓷;地面:部分木地板、部分地板革;顶棚:艺术造型吊顶;门:外门铝合金门,内门木门;窗:铝合金钢窗,水、电等配套设备齐全。120号房地产现一楼部分(约一间)打通做消防通道使用,未进行装修。 4、区位状况; 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坐落于昌乐县永康路120号、122号;西临永康路,南临恒安街,北临孤山街。估价对象地处潍坊市昌乐县东山商城区域,周围商业氛围较浓厚,红线外基本能达到七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气、通燃气)的基础设施水平。估价对象所在的区域地势平坦,交通便捷,环境好,随着所在区域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评估价格为:4307000 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个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3月31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9鲁0725执273号昌乐县永康路120号、122号房地产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昌乐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622840029722276636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36-6222939 联系地址:昌乐县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标的介绍: 昌乐县经济开发区方山路3030号19号楼19-24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