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黄碎云位于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金鸡工业区9幢1-3层69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9-02-23 13:09:18|作者:清洁吧
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黄碎云位于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金鸡工业区9幢1-3层69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黄碎云位于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金鸡工业区9幢1-3层69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福建-福建 所属行业: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3月25日10时至2019年03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黄碎云位于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金鸡工业区9幢1-3层69号的房产 (一)基本情况 1、房屋权属登记及权益状况 1 房屋所有权证号 南房权证丰州镇字第3220150006号 2 房屋所有权人 黄碎云 3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4 房屋坐落 丰州镇金鸡工业区9幢1-3层69号 5 登记时间 2015年4月24日 6 规划用途 商住 7 层数/层次 共3层/位于第1-3层 8 建筑面积 201.00㎡ 9 附近 产权来源:继承产业(自有50%产权) 2、土地权属登记状况 1 土地使用证号 南国用(2015)第25150334号 2 土地使用者 黄碎云 3 坐落 南安市丰州镇旭山村 4 地号 0706000001 5 地类(用途) 住宅 6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7 终止日期 2063-10-01 8 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 72.00㎡ 3、建筑物实物状况 1 建筑规模 201.00㎡ 2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3 设施设备 宽所在建筑物共3层,不带电梯 4 建筑功能 共3层,其位于1-3层,南北通透,其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条件均较好,未发现明显瑕疵 5 层高 首层层高约3.5米,二层以上层高约3.0米 6 建筑外观 整幢建筑型式为板式,外墙涂料粉刷 7 新旧程度 该建筑维护保养良好,水电卫等设施齐全,处正常使用中。建筑物成新率为60% 8 装饰装修 普通装修 9 室内装修 首层:地铺磁砖,内墙面部分磁砖饰面,部分涂料粉刷,天棚涂料粉刷; 二至三层:地铺磁砖,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 楼梯:磁砖踏步,铁扶手 (二)规模 该标的物建筑面积共201.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场地平整,该区域有省道307等主次干道,已形成路网,道路通达度高,交通便捷度较高。 起拍价:438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说明:本次起拍价以评估价为基准,本拍卖标的评估价已扣除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应由买受人支付的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费用,扣除的金额仅用于本次评估,准确数据应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开拍三日前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03月18日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02月22日起至2019年03月24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看样时间定于2019年03月20日上午09:00-11:00,看样需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登记,统一安排前往南安市丰州镇金鸡工业区看样,联系电话:0595-86396639,18959865426(黄法官)。 六、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3000元。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50000元,淘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19年04月02日17时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1408 0140 2902 2043 781),并在2019年04月09日15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的评估报告摘自:中利资评报字(2018)QZ第019号 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95-86396639,18959865426(黄法官)。 监督电话:0595-86382679。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02月22日 标的介绍: 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金鸡工业区9幢1-3层69号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