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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南阳市尚座花园1号楼4层商铺3间(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9-02-23 13:09:41|作者:清洁吧
邓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南阳市尚座花园1号楼4层商铺3间(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邓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南阳市尚座花园1号楼4层商铺3间(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 所属行业: 招标公告正文: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25日10时至2019年3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7/11,户名:邓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南阳市张衡路南侧、健康路以西的尚座花园1号楼4层商铺3间。该处房产实际测量建筑面积为476.78㎡(含电梯及步梯面积)。房屋位于南阳市张衡路南侧、健康路以西的尚座花园1号楼4层商铺3间(自东向西),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毛坯房。该小区整体土地使用证号为宛市国用(2013)第0025号,该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屋预售登记,该房屋为现状处置。 本次拍卖以河南中科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豫中评报字(2018)第190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中的评估价下调5%为起拍价进行拍卖。 评估价3578700,起拍价3399765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2月22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个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待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办理),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4月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邓州市人民法院过路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州市支行,账号:1002435386400166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5737763067,监督电话0377-62219966 联系地址: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标的介绍: 南阳市尚座花园1号楼4层商铺3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