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新湖校区食堂旁经营性门面招租公告
2019-02-25 09:14:43|作者:清洁吧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新湖校区食堂旁经营性门面招租公告 经研究决定,学院拟将位于新湖校区食堂旁136平方米校内经营性门面(下称新湖校区门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具有相关行业经营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前来经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招标门面基本情况及要求 门面基本情况及招标要求如下: 建筑 面积 (平米) 门面具体位置 投标底价 租金底价 (元/月) 租赁年限 (年) 经营范围 136 易家湾镇建材村,临107国道 每平米60元/ 月起 8160 2年 除餐饮、录像、电游、网吧、KTV娱乐、麻将馆、棋牌等之外的经营项目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条件及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标人提供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 2. 遵纪守法,服从学院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的相关制度规定,无安全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3. 诚实守信,具有为学院和高校学生服务的思想意识,熟悉高校消费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 管理经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诚信行为。 4. 参加投标的自然人,夫妻双方或直系亲属只认定为同一个投标人。 5. 学院现有承租户和过往承租户应标,必须经招标人确认无任何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与学院及其隶属单位无任何纠纷,否则不予报名或取消报名及中标资格。 6. 投标者在报名期限内应向学院缴纳投标保证金6万元。中标者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未中标者全额无息退还。 四、 报名、开标时间与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3月5日上午9:00止。 2. 报名地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与保卫处办公室(高新校区2号行政办公楼2楼205室)。 3. 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学院指定专人受理并实行严格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5日上午9:30学院2号行政办公楼5楼会议室(暂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湘潭市书院路42号;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31-58662819(办)、 13607329007(手机)。 五、 报名方式及投标保证金 1. 报名方式: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投标人是法人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请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执单或收据,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 新湖校区门面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投标保证金现金交到二号办公楼204办公室或由银行转账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后勤财务账户。 户 名: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帐 号:1904 0311 0902 4903 516 开户银行:工行岳塘支行 注:转账汇款时请注明汇款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湖南建院门面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方式、规则 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9年3月5日上午9:00前)到学院2号行政办公楼5楼会议室参加投标,届时投标文件应该具有以下内容:⑴投标方为企业的:①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1份,盖公章;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按附件格式,盖公章;③投标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请携带原件备查);④投标报价单正本1份,副本1份和对招标方约定条件的响应文件等,写明日期,加盖公章;⑤经营方案1份;⑥廉洁诚信承诺书一份,盖公章(按照附件格式);⑵投标方为自然人的:①投标报价单(按照附件格式,本人签字);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③经营方案1份;④廉洁诚信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字(按照附件格式);⑤对招标方约定条件的响应文件等。 注:所有资料必须按照附件格式进行统一密封提交,未密封的资料将不予接收。 2. 开标方式:暗标开标。 3. 中标规则: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规定的底价且须为整数。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投标报价占6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平均投标报价1%加2分,每低于平均投标报价1%减2分,经营方案占20分,信誉占10分,经济实力占10分。开标时,由学院领导、后勤与保卫处、纪检、审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职工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开标,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4. 中标通知书:中标后,双方应签署《中标通知书》,中标方接到此中标通知书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合同。 七、 其它事项说明 1. 新湖校区管理工程系学生2020年搬迁后租金不能调整,请投标人知悉; 2.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开标当日所有投标人必须持后勤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本人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不予进场。投标结束后统一将标书交到学院封存。 3. 多个投标人在评分相同的情况下,由我院评标委员会决定最终承租结果。 4. 如开标后夫妻双方、直系亲属或与他方围标的,经学院查实,以价高者为唯一投标人,另一投标者取消资 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5. 中标者如放弃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学院有权决定次高价者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投标。 6. 中标者须在中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租赁合同,其投标保证金6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中标者合同到期归还门面之日不计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投标人指定账户。 7. 中标者租金费用每半年预交一次,租金从双方签章之日起计租。首次租金支付于合同签订3天内银行转帐到招标方指定帐户。 8. 中标者7个工作日内未与学院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 该项目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按签约合同约定收取。 10. 中标者自行自费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手续,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11. 如中标者申请对门面重新进行装修,经向招标方备案并经验收同意,给予中标者门面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装修期间原则上不能影响学院正常工作与生活。中标者进行门面装修时,户外招牌、广告灯必须按照学院统一规范进行,必须符合城管、规划、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室内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等要求,并经消防、卫生等部门验收合格。装修时如需改变房屋原有结构、线路、管道时,必须经学院书面同意。 12. 租赁期满或终止、解除合同,按照 来修去丢 的原则处理,承租方须于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日三天内清空交付门面,并应保证房屋及水、电等原有设施完好无损,如发现有损坏则由承租方负责照价赔偿。经营过程中增添的可移动或可拆卸的设施设备承租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处置,恢复门面原有状态,因经营需要而进行的门面装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交还门面时,出租方不进行任何补偿。 13. 中标者在经营期间,服从学院的管理,合法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不得私自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也不得因经营亏损提出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要求学院减降租金或给予经济补偿等要求。如确需变更经营范围或转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才能实施。 14. 本次招标由学院后勤与保卫处负责具体组织联系、记录等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