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太仓市工挂[2019]4号
2019-02-25 09:15:40|作者:清洁吧
太仓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太仓市工挂[2019]4号
经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定位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WG2019-4
沙溪镇灵溪路北、昭溪路西
27096
工业工业用地
0.70≤容积率≤3
50
162
813
10(万元)
1、编号:WG2019-4 建设内容:工业(医药制造业) 投资强度:7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地块用于建造高标准厂房,竞买者须签订《沙溪镇高标准厂房项目用地监管协议》后方能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期间,不得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成后,开发主体须自持计容建筑面积的50%及以上,自持部分可出租,不得转让。其余计容建筑面积经批准后可分割转让, 但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按栋分割转让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不得低于4000平方米,按层分割转让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且必须是整层;二是转让受让人须为企业法人,产业类型、投资效益、环保等方面须满足属地政府要求,并与属地政府签订协议;三是转让受让人准入条件:(1)买受方的工商注册登记地为沙溪镇,工商登记为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医药服务外包等相关企业。(2)研发型项目买受方需获评姑苏以上人才项目;生产型项目买受方承诺税收贡献不低于800元/平方米/年(外资项目税收贡献不低于等额人民币)。(3)受让人须报属地政府审定同意,在达到准入条件之前,可先向开发主体租赁。(4)开发主体和转让受让人不得改变项目的工业用地功能和用途。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等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受让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该部分由业主自持。物业用房须由业主自持,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只得建造厂房及为其服务的相应配套设施,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设施。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须通过太仓市新增工业用地联合预审领导小组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向CA认证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办理CA证书(详见出让须知第二条)。竞买人凭CA证书至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5室注册后方可参与网上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2月23日至2019年03月15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太仓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4.76.18:8084/)(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3月16日
起至2019年03月2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22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管理科605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WG2019-4;报名时间:2019年03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19年03月22日 16时00分;保证金缴纳时间:2019年03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19年03月22日 16时00分;挂牌时间:2019年03月16日9时 至2019年03月25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管理科605室
联系电话:0512-53523170、53890610
联 系 人:王少波、冯晓蕾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太仓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