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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浙AD230J五菱牌小型面包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9-02-25 09:18:45|作者:清洁吧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浙AD230J五菱牌小型面包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浙AD230J五菱牌小型面包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浙江-杭州 所属行业: 招标公告正文: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3月11日10时至2019年03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 user_id=1656917564;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AD230J五菱牌小型面包车一辆 使用性质 非营运 车辆 登记 信息 厂牌型号 五菱牌LZW6407B3 车牌号码 浙AD230J 代码(VIN) LZWACAGA3B7017835 发动机号 UB11020102 核定载客/排量 7人/1206ml 车身颜色 黄/灰 初次登记日期 2011年2月23日 燃油种类 汽油 排放标准(仅供参考) 国III 出厂日期 2011年1月 证件 行驶证、登记证书 年检 期限 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仅供参考) 保险 期限 交强险有效期不详(该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承保公司信息为准) 违章 情况 2018年12月13日,据机动车违法查询网站“浙江公安”查明,浙AD230J号旧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记录2起(其它不详,该信息不含城管违章记录,仅供参考,具体以交管部门实际信息为准,因系统或地区原因造成的遗漏违章)。 车辆 电子 信息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AD230J的小型面包车一辆,生产厂家为中国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厂牌型号为五菱牌LZW6407B3,黄/灰色,总质量1850kg,核定载客7人,手动档,排量1206ml,车架号码LZWACAGA3B7017835,发动机号UB11020102,燃油种类:汽油,环保达标国III(该排放标准仅供参考,不做过户依据,具体以车管所实际检测为准)。车辆出厂日期为2011年1月,于2011年2月23日初次上牌,非营运,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仅供参考,具体以承保公司信息为准),交强险有效期不详(仅供参考),外廓尺寸(长×宽×高):4035×1620×1900(mm),仪表显示里程86848公里(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为准)。 车况介绍:该车前后保、两侧前后叶、前后车门、后视镜有刮擦痕迹,车身局部脱漆、变形、生锈,发动机启动正常,怠速运行有抖动及异响,发动机有漏机油痕迹,轮胎亏气,各仪表显示情况正常,电器工作情况正常,有备胎,内饰较脏,第三排座椅缺失,保养一般,车辆底盘、转向、制动情况不详,车架号码、发动机号与登记信息核对一致(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1、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2、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 3、车辆目前停放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有查询平台因系统或地区原因造成的遗漏违章等问题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信息为准; 5、拍卖车辆如有违章处理、年检、过户、停车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车辆证件不全需要补办,由竞买人负责补办,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过户、提档、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相关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咨询落户地方车管所; 6、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起拍价:6851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 :137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标的物联系人(汪法官0571-87393483)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19年03月07日下午3时至3时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在杭州市登记过户的,需符合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不能上牌后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湖滨支行;银行帐号:955885120203965720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一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贺同志,0571-87393271或18969004396。 咨询电话:0571-873934839(汪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标的介绍: 车牌号为浙AD230J五菱牌小型面包车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