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2019-02-25 09:28:19|作者:清洁吧
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2019-02-23 17:50:41.0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乙方: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QZSCGZX[GK]2018022-2的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项 国内 1528791.93 1528791.93 莲花物业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1528791.93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贰万捌仟柒佰玖拾壹元玖角叁分(¥1528791.93)。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51号; 4.3交付条件:签订合同之后30天内根据招投标文件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占地面积约46500㎡,总建筑面积约28000㎡。共分为两个校区,即博东路校本部(占地面积约44000㎡,建筑面积约23200㎡)和少林路校区(占地面积约2500㎡,建筑面积约4800㎡)。服务内容为校园保洁服务,主要为全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卫生消杀灭“四害”、办公室及教室桌椅调整以及相关资料存档报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每月甲方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若发现服务不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意见后及时整改。同时,甲方每月依据奖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每月支付上月合同款,比例为2.78%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合同期满后经乙方申请15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渠道退还。。 9、合同有效期 三年。2019年2月16日至2022年 2月15日。。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未能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0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费用予以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为合同条款不可分割内容。 14.2 服务计量 14.2.1根据乙方投标金额计算,本项目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万贰仟肆佰陆拾陆元肆角肆分(¥42466.44)。 14.2.2服务费按月结算。甲方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付款方式按月考核结算支付。即当月支付上一个月服务金额的95%,余下5%必须依据甲方对其服务的考核得分给予支付。 14.2.3支付条件:乙方于次月10号前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并附上甲方过程性验收单及考核材料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材料后15日内给予支付。因乙方是外地企业,应由本地分公司落实和执行服务、开具税务发票以及收款(乙方应提供委托函或说明)。 14.3保洁专用工具、清洁剂等保洁用品用具均由乙方提供。 14.4在出现服务项目增加时,收费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14.5合同终止 14.5.1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4.5.1.1乙方将本合同下的服务转包他人; 14.5.1.2乙方拒绝签收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或乙方在整改期内确无改进的; 14.5.1.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14.5.2双方应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对本合同文本和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14.6其他 14.6.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在此保证员工都与乙方签署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并履行中国法律项下相关义务。乙方员工与乙方之间的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独立承担责任。 14.6.2工具房及物业管理房由甲方提供。 14.6.3符合现场保洁条件的水源、电源由甲方提供。 14.6.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乙方: 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丰泽区博东路251号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二村莲花楼二楼 单位负责人: 陈素缎 单位负责人: 俞永铭 委托代理人: 庄阳春 委托代理人: 蔡志勇 联系方法: 0595-28129321 联系方法: 18959868655 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丰泽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市分行 账号: 0000001885955012 账号: 13500101040027113 签订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