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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02-26 09:14:00|作者:清洁吧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2-26 目 录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表三、支出预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一、部门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1、依法对下陆辖区范围内直管单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2、参与对下陆辖区范围内直管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限期治理项目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3、负责下陆辖区范围内直管单位的排污量核定工作;4、参与对下陆辖区范围内直管单位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执行市环保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5、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夜检工作;6、负责对下陆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排污费的征收;7、组织完成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8、承担下陆辖区内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9、负责下陆辖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编制、修订市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响应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指导黄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黄石市环境环保局下陆分局成立于1991年12月1日,原名“黄石市下陆区环保局”,2002年元月份根据省环保总局的统一规定,经市编委批准更名为“黄石市环境环保局下陆分局”。1、下设单位:黄石市环境环保局下陆分局只归口管理本级部门。2、编制情况: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核定编制数为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2018年末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0人。二、部门2019年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表(三)支出预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三、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2019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2019年度支出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2019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92.5万元,比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81.41万元增加了11.09万元,增幅11.99%,增加的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86万元,是2017年底新招进人员在2018年底转正,2019年工资保险等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0.7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业务费用增加。三是对个人及家庭支出增加0.44万元,是医疗补助费增加2019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92.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总支出81.41万元增加了11.09万元,增幅11.99%,其中:基本支出92.5万元,比上年81.41万元增加了11.09万元,增幅11.99%,增加的原因是增加的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86万元,是2017年底新招进人员在2018年底转正,2019年工资保险等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0.7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业务费用增加。三是对个人及家庭支出增加0.44万元,是医疗补助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比去年0万元,无增幅。(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5万元,较2017年预算5.71万元,增加了0.7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业务费用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1.39万元。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0.8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2万元。(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2万元,比上年预算0.4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了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下降了0%;公务接待费0.2万元,同比下降了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下降了0%;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二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车辆纵运行费降低,未编制车辆购置经费。四、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