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2-26 09:18:08|作者:清洁吧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2-25 20:56:40.0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方:福建卓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2]ECY[GK]2019002-1的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安全服务 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项目(第一年) 1 项 国内 515803.92 515803.92 福建卓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 1-2 安全服务 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项目(第二年) 1 项 国内 541594.2 541594.2 福建卓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 1-3 安全服务 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项目(第三年) 1 项 国内 568673.88 568673.88 福建卓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1626072.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陆仟零柒拾贰元整(¥1626072.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项目服务考核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项目服务考核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项目概况 5.1.1 项目类型: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5.1.2 服务地点:云霄县新行政中心人和路与政通路之间。 5.1.3 大楼简要概况: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办公九层,公共停车场一层,地下人防工程一层和周转房。大楼建筑占地面积3262㎡,大楼总建筑面积为14785㎡,卫生间45间,公共停车场3080㎡,人防工程3262㎡。一层至九层为办公室和会议室、一楼前门厅和后门厅600㎡、中庭800㎡。 5.2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 5.2.1 政府大院内各保安岗位值班管理。 5.2.2 防火、防盗、防灾、防事故等安全防卫。 5.2.3 车辆停放与交通秩序管理。 5.2.4 监控系统资讯监管。 5.2.5 配电室温度和消防水池水位的巡查监测。 5.2.6 与安全保卫相关的其他巡查管理。 5.3 服务机构设置 5.3.1 乙方应组建服务机构,成立“云霄县人民政府行政大楼安保服务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安保服务管理,保证合同履约到位。 5.3.2 保安队长配备 5.3.2.1 服务中心应当配备一名保安队长,负责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和员工监管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与指挥;负责与甲方的沟通和协调。 5.3.2.2 保安队长应持有物业管理部门经理岗位证,有从事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办公大楼安保服务工作经验,且业务熟悉,经验丰富,忠诚履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5.3.2.3 保安队长应当谦虚谨慎,认真接纳甲方的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应当服从甲方的指挥和派遣(仅限于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 5.3.3 服务岗位设置 5.3.3.1 服务中心应当根据本项目的管理需要,设置安保人员安保等工作岗位,明确职责,责任到位。 5.3.3.2 派驻本项目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 5.3.4 服务人员配备 5.3.4.1 派驻本项目服务的员工,由中心自行招聘或内部调剂。 5.3.4.2 服务中心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合法用工。 5.3.4.3 服务中心应当配备员工14人,其中保安队长1人、安保人员13人。 5.3.4.4 服务中心配备保安应优先招聘退伍军人,优化保安队伍年龄结构,确保具备较好综合素质和应急能力。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季度支付,付款时间在每季度第二个月中旬。物业管理费发票要求在云霄县开据。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3年,共计36个月。自2019年 3 月 1 日至2022年 2 月 28 日止。 10、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管理标准的,业主视情况罚款,扣款,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10.1乙方因管理不善,未尽责任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如涉及法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 10.2甲方将制定《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安保服务督查考评办法》,根据考评办法每月组织实话考评,考评分数与履约责任相挂钩,按照考评结果拨付每月实际物业服务费。 10.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达到服务要求有下列情形的,直接进行经济扣罚(扣罚金在下季度安保服务费中扣除)。 10.3.1外来车辆原则上按临时停车场整齐停放,如需停放在甲方单位固定停车位内,须经甲方单位同意方可进入停放,私自放行停放在固定停车位的,发现一次扣物业服务费50元。 10.3.2外来访客需经被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入,门卫安保员负责询问并履行登记手续。发现来访者无登记进入的,每次扣安保服务金50元;发现推销人员进入的,每人次扣安保服务费100元。 10.3.3甲方单位临时交待的,属于合同范畴内工作内容,服务中心应当认真完成,发现扯皮推诿的,每次扣安保服务费100元。 10.3.4出现员工不作为而引发盗窃、火灾或其他安全方面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和性质,每次扣安保服务费1000元以上。 10.3.5安保中心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在工作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行为,每人次扣服务费100元。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办。 10.3.6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睡岗、漏岗、窜岗、溜岗或不按遵守管理制度规定的,未造成损失的,每人次扣安保服务费50元;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0.3.7合同规定的安保服务项目,乙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未达到服务标准的,甲方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为违约,甲方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一年之内,乙方不得参与甲方所招标的项目。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当双方遇到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管理标准 14.1.1 队伍管理 14.1.1.1 安保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培训,工作期间衣冠、佩戴整齐,形象符合规范。 14.1.1.2 精神饱满,姿态良好,行为文明,举止端正。 14.1.1.3 开展微笑服务,说话和气,待人礼貌,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采购人人员提供良好的、力所能及的帮助。 14.1.1.4 工作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 14.1.1.5 上班时间不得吃东西、聊天、打闹、玩电脑、体育锻炼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4.1.1.6 夜间执勤人员不得睡觉、饮酒,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过夜。 14.1.2 制度管理 14.1.2.1 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管理,建立立岗执勤、门岗执勤、流动巡查执勤等制度;建立外来访客询问、登记管理等制度;建立交接班管理、值班记录备查等制度。 14.1.2.2 制定大楼围墙四周和大楼各楼层、停车场等重要部位的巡查管理制度,做到巡逻线路、巡逻内容、巡逻节点、巡逻频次、巡逻记录五明确、五到位。 14.1.3 成效管理 14.1.3.1 无物业管理责任事故发生。 14.1.3.2 无业务人员进入推销产品、无社会闲杂人员混入闹事。 14.1.3.3 确保采购人的集体财产、人生安全和正常的办公条件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14.1.3.4 车辆管理停放有序,无外来车辆乱停乱放;主要通道、消防通道无车辆阻塞。 14.1.3.5 出现突发时间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置。 14.2 实施安排 14.2.1 所有安保人员应在上岗2个月内,熟悉采购人各楼层办公单位分布、内部车辆、工作人员等基本情况,掌握准确信息,更好为采购人服务。 14.2.2 值守岗设置在值班室,值班人员 14.2.2.1 注视监控系统的电脑屏幕,掌握大楼室内外动态,妥善保存监控系统录像资讯,确保相关记录安全、完整。 14.2.2.2 坚守岗位,把关人员进出。当采购人车辆和工作人员进出时,及时开启大门;当外来访客时,须询问来意,找谁、办何事,核准信息后方可放行(必要时进行电话核对),如果遇到蛮横不讲理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消除误会或不满情绪;当遇到较大宗物品搬运进出大门时,都必须过问并查验,合法的放行,不合法的不能放行,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14.2.3 当上级检查、领导莅临、会议活动、参观来访等特殊情形,应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认真做好迎来送往,致敬示意,表达热情;当采购人有人拿着重物进出大门有困难时,应主动提供帮助。 14.2.4 当出现燃气管道突发爆裂,意外电梯、火灾事故,群体性上访、不明身份或其他冲击办公大楼等突发事件时,应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妥善做好处置工作。 14.2.5 负责本项目物业服务的负责人,应加强协管员管理,对交接班、出入登记、巡查记录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每天至少检查两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所有的值班记录等档案资料应妥善保存,并列入档案管理范围。 14.3 节日服务 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以及甲方组织开展的各种重要活动,乙方应遵守并无条件配合,做好现场布置、氛围营造等各种后勤保障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方: 福建卓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政府大楼8楼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江路以东、水 仙大街以北明发商业广场26幢2408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许海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606968395 联系方法: 1505983128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芗江支行 账号: 账号: 1367 5101 0400 3359 9 签订地点: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