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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2-27 09:25:33|作者:清洁吧
2019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19-02-27 市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草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51022 电子信箱:lqhbhpk@163.com 通讯地址:临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邮编:2526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级别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清市魏家湾贡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及展示项目 临清市魏家湾贡砖文化传播展示基地 临清市魏湾镇赵回庄村 报告表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魏湾镇赵回庄村,占地面积26667平方米,总投资14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项目拟建设练泥区、成品砖加工区、雕刻区、贡砖烧制区、制坯区、原料堆放车间、生物质颗粒仓库、办公生活区,拟购置练泥机组、对辊机、筛分机、搅拌机、成品砖加工机、砖雕机、叉车、电动三轮车、铲车、新型环保梭式窑等设备。该项目以河道淤泥、生物质颗粒燃料、尿素溶液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对辊挤压、筛分、练泥、人工制坯、晾坯、检验、装窑、焙烧、洇窑、出窑、浸泡清洗、雕刻等工序生产贡砖,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55万块贡砖,折合标砖611万块。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371581-87-03-003819。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采取覆盖、围挡、密闭、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沙池沉淀后用于抑尘洒水、综合利用;采取合理引导施工车辆、加强维护施工设备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设立指定的渣土堆放点,并设专人管理, 倒土过程中,工作面必须设置洒水、喷淋设施,并将渣土压实,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对辊挤压及筛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焙烧工序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SCR脱硝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723-2018)、《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加强车间内部通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建筑石材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新型环保厕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堆肥,不得外排。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车间内,再通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布袋除尘器收尘、泥坯、不合格毛坯砖、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脱硝催化剂由厂家回收,烧制区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产区、污水产生区、环保厕所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7、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目标。 8、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设置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9、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控制在SO20.489t/a,NOx0.459t/a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