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县万福店2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环保验收材料的公
2019-02-27 09:25:35|作者:清洁吧
2019-02-2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1月27在随县主持召开了随县万福店农场20MWp地面分布式农业大棚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环保验收报告编制人员及特邀三名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并听取了汇报后,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随县爱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随县万福店农场20兆瓦地面分布式农业大棚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对环评登记表及批复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因此该项目基本具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建议公司加强对各项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随县爱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随县万福店农场20MWp地面分布式农业大棚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自2019年2月19日起予以公开。如对公开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随县爱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61057306
附件:《随县万福店农场20MWp地面分布式农业大棚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调查表》
随县爱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7日
附件:随县万福店20MWp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调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