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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377号地块B非危车辆停放、办公及物流辅助用地

2019-03-07 09:21:40|作者:清洁吧
租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377号地块B非危车辆停放、办公及物流辅助用地 发布时间:2019-03-07 08:37:47 项目名称租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377号地块B非危车辆停放、办公及物流辅助用地项目编号1900059C转让(委托)方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13926960805公告开始日期2019年03月07日公告截止日期2019年03月20日 批准机构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区属项目(标的意向)租赁所属厅综合厅厅名称综合厅 交易底价30016元/月报价幅度500元/次经营期限2019年-2022年,3年(36个月)项目概况1、场地用途:非危车辆停放、办公及物流辅助; 2、出租部分面积:7504平方米; 3、租金底价:人民币30016元/月; 4、租赁期限:2019年-2022年,3年(36个月); 5、竞标保证金为8万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1、场地用途:非危车辆停放、办公及物流辅助。 2、要求竞租方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化学物品仓储)。 3、承租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为租赁标的2个月租金。 4、要求中标方需自筹资金对以上7504平方米进行封闭或硬化,并自行负责保养与维修。 5、要求中标方需为该公司自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6、在承租期3年内,中标方在场地搭建的场棚或围蔽,由于中标方的原因导致合作终止,中标方负责清理;3年期满后,中标方有权优先续约;竞标招租地块如遇政府征用,须无条件拆除地上所有建筑物并清理、退场,委托方不予补偿;租用土地使用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要求。 7、竞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8、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9、中标方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中标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租赁物,中标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标的物业处于空置状态,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竞租方一旦办理报名手续时视同竞租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11、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若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2、竞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 13、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租方需登陆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租方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帐延迟,建议竞租方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租方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4、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30016元/月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租金底价为:30016元/月,报价增幅为 500元/次。 15、中标方须提交装修方案给委托方备案。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中标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及改变场地用途。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租、转租、转借或改变场地用途,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分租、转租、转借项目不得超出委托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分租、转租、转借期不能超过合同约定剩余的出租期限,中标方签订分租合同后须送壹份给委托方备案。 17、租赁期间,中标方如逾期30天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18、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相当于贰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在合同期满后中标方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委托方收到中标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范本)》完毕。 1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范本)》; 20、现场勘探时间为2019年 3月 7 日至 3 月20 日 09:00 时至 16:00 时,地点为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26960805 ;联系人:张勇 。意向竞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21、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符诗辉先生,联系电话:13727032225。 22、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1)竞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竞租方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化学物品仓储);(营业执照包含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章程或提供企业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可查询的经营范围)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1、网络竞价竞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3、竞租方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化学物品仓储);(营业执照包含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章程或提供企业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可查询的经营范围)交易信息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中心办事窗口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03月07日08时3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17时00分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窗口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项目(标底)交易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中心办事窗口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19年03月07日08时3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交易时间 自由报价期:2019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19年3月21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19年3月21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小姐、陈先生、郑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2538182、2538702、2602651交易机构传真0756-2538002备注备注声明: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3、我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4、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5、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6、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网络竞价申请书.doc产权交易部网络竞价竞买人操作手册.doc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煤炭加工存储库区)(范本).docx租赁场地现状照片4张.zip现场踏勘确认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