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杨河(申江路至张东路)南侧绿带项目临时开放看护项目采购项目
2019-03-09 12:14:57|作者:清洁吧
川杨河(申江路至张东路)南侧绿带项目临时开放看护项目采购项目 2019-03-08 20:29:49.0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川杨河(申江路至张东路)南侧绿带项目临时开放看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养护内容;(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川杨河(申江路至张东路)南侧绿带项目临时开放看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305-031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Z0175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川杨河(申江路--张东路)南侧绿带项目(除景观桥梁外)已验收通过;现项目进行临时开放,以满足居民需求。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绿带红线内的绿化养护、绿带内保洁(含厕所),设施维护(照明、电力管线、上水、排水管道、厕所等)等各类元素的日常维护、养护等看护管理服务,总绿带面积为115194平方米。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张江镇川杨河(申江路--张东路) 6、交付日期:为2019年4月1日起到2020年3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327000.00元(国库资金:2327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3-0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3-1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3-08 16:00:00至2019-03-1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报名时在网上招标系统要求的上传材料中第1-2项为原件(电子证书除外)扫描件,3-4项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2)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2019-3-8 至2019-3-15,每天上午9: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接受验证报名,验证报名结束后支付人民币1000元整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其他说明详见公告附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3-21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3-21 14: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3)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应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验证合格者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张江路576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 邮编: 201210 邮编: 201206 联系人: 王琰 联系人: 范卫刚 电话: 38950210 电话: 13661893558 传真: 38950210 传真: 50325801 附件信息: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