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东富锦嘉园2幢1单元1601号公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1
2019-03-13 09:35:41|作者:清洁吧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东富锦嘉园2幢1单元1601号公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1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2019-03-29 所属地区:宁夏-石嘴山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28日10时至2019年3月2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东富锦嘉园2幢1单元1601号公寓 该标的物所在小区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东部,地处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东侧,其四至:东至人民路,南至民生巷,西至贺兰山北路,北至胜利西街。 该标的物目前尚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摊手续,土地使用权人、使用权面积、地类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等土地权利状况不详,目前其实际用途为住宅用地。 本次拍卖假设该标的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日期为建筑物竣工年代的前一年,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按国家住宅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确定为70年,则至价值时点其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63年。 由于该标的物目前尚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摊手续,故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容积率等使用状况不详,实际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宗地地形、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土壤无污染,至价值时点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宗地红线内“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气、通暖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该标的物室内水、暖、电、气、消防设施齐全,且均能正常使用。该标的物于2012年建成,现空置,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地面、墙面及门窗均无破损现象,维护状况较好,使用状况为空置,九成新,属完好房。该标的物与周围建筑物及道路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 特别提示:该标的未包含其可移动家具、家电及相关债权债务等。 附:该标的物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商品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状况附表》,其房屋产权状况如下表。 买受人 闫学梅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号 建筑面 积(㎡) 总层数及 所在层数 结构 房屋 用途 朝向 单价 (元/㎡) 总市场价 值(元)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号 合同编号 业务编号 石房售字第2011-027-1号, 石房售字第2011-027号, 石房售字第2011-029号 YS0019512 201508130302 2幢1单元1601号 135.37 16/17 钢混 住宅 南北 2642 357648 评估价:357648 元。起拍价:200282.88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竞买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竞买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10958447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过户交易时所涉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3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石嘴山行解放西街分理处;账号:29207001040001595)。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8109584479、18109583479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52-4695008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952-2023508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大武口区朝阳派出所三楼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 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