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2019-03-14 09:20:30|作者:清洁吧
安徽7月1日起 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时间:2019-03-14 08:30:42 电车资源获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月7日发布了《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提到,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方案提出,将优化运输车队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 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 集疏港、天然气气源供应充足地区应加快充电站及加气站建设,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鼓励各市组织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优化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的便利通行政策。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2日 附件: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