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美丽乡村景观带(黄坑-张墩-上湖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2019-03-14 09:21:03|作者:清洁吧
顺昌县美丽乡村景观带(黄坑-张墩-上湖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1911166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昌县美丽乡村景观带(黄坑-张墩-上湖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顺发改审批[2019]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齐天大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 顺昌县齐天大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平市顺昌县双溪街道、埔上镇、大干镇 2.2建设规模: 本工程涉及两镇一街道共计8个村整治范围,工程主线全长37公里,根据沿途村镇的自然、文化、产业要素,将沿线公路分为俞寨新貌(下沙-黄坑)、乐业家园(坊上-张墩-口前)、宝山人家(上湖-干山)、风尚乡居(大 干集镇-来布)四个主题美丽乡村景观段, 对沿线实施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及设施完善等内容, 形成美丽乡村景观带。项目总投资116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297.8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黄坑、下沙、坊上、张墩、口前、来布、干山、上湖八个美丽乡村及沿线景观建设以及村庄建筑改造、部分道路白改黑、景观绿化、部分雨污管线改造等工程,以及绿化、道路、照明等工程2年的后期养护。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工期: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关键节点内容待方案评审通过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2.4招标范围: 美丽乡村景观带主线全长33公里,支线(来布)4公里,涉及两镇一街道(埔上、大干、双溪)共8个美丽乡村(黄坑、下沙、坊上、张墩、口前、来布、干山、上湖),扩展公路沿线的绿化、建筑、道路的改建、清理,形成美丽乡村景观带。具体内容包括: 1、卫生整治:含清运垃圾、环卫设施、水体清洁等; 2、拆除杂物:含拆除棚架、清除弃屋、广告清理等; 3、建筑改造:含平顶改坡、立面整治、风格统建等; 4、绿化景观:含道路绿化、农田美化、乡村游园、景观标识、园林建筑等; 5、基础设施:含道路改造、三线下地或线路整理、停车设施等; 6、旅游设施:含服务设施、导游标识等。 7、竣工验收; 8、竣工决算; 9、工程项目各项验收合格后的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及其他服务。 2.5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投标人不得是《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附件中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单位; 3.3.3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3.4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3.4 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承诺函。 3.5 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有效注册证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派出。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③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有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总负责人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时,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6 施工管理部主要人员要求: 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福建省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根据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监管平台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企业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核验,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核验。(网址:www.fjjs.gov.cn)。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1 本招标项目要求以投标人 2018 年第4 季度信用得分的总评分为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zjxypjform/homepage/homepage.aspx) 3.12 本招标项目执行《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伤保险”“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纳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合同中的通知》(顺政办[2018]189号),中标人应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工伤保险及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手续。 3.13投标保证金要求: 3.13.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2月26日17时00分前。 3.13.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3.13.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顺昌县支行;帐户名称:顺昌县齐天大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帐号:1394010104001701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招标人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日9时00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2月27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80-0000、0599-8317118。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3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不加密)到开标现场。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不加密)(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尚未办理顺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齐天大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 电 话:0599-7820978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6、505室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 87539904、28360875 传 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冯先生、范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监督部门: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顺昌县城南中路16号 联系电话:0599-7852502 附件: 190127顺昌县美丽乡村景观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研报告.pdf 招标文件.doc [E3507210701100101001001]顺昌县美丽乡村景观带(黄坑-张墩-上湖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NPZF 报价地址:http://www.fjs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