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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甸镇86-1-5号商服房屋出租公告(DGZC-2018-110-1)

2019-03-14 09:12:00|作者:清洁吧
喇嘛甸镇86-1-5号商服房屋出租公告(DGZC-2018-110-1)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黑龙江-大庆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喇嘛甸镇86-1-5号商服房屋出租公告(DGZC -2018-110-1)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房屋地址 出租面积(㎡) 年评估价值(万元) 租期 年租金(万元) 保证金(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增加幅度 (万元) 名称 地址 标的1 喇嘛甸86-1-5号商服 喇嘛甸86-1-5号商服 123.96 4.7105 3年 4.25 0.4 12.75 0.1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租方: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班子会议决策批准,已经让胡路区财政局(庆让财发【2018】10号)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大庆景泽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景泽房估(2018)字第14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 11月 1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 4.7105 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办事指南(国有产权)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流程图,自行学习竞买人相关业务流程,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要签字并按手印)。 (二)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办理数字证书。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三)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2日16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申请资料,并在2019年4月3日16时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报名资格是否通过三级核验。 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受让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5)公司制企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受让的决议;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承诺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级核验通过后,竞买人应在2019年4月4日9时后,于2019年4月1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文件费及保证金缴纳2018.8.13》 (四)标的公告时间:2019年3月13日9时至2019年4月2日16时 (五)标的挂牌时间: 2019年4月4日9时至2019年4月15日9时; (六)挂牌转2次竞价时间: 2019年4月15日9时30分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权益类”,选择交易标的,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获得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出价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竞价时限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所有参与竞价人,在竞价开始后,请及时对页面进行刷新,避免网络断线,数据更新不及时);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查看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马革新 联系电话:13504593860 标的物查看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86-1号商服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必须在2019年4月18日16时前到达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在线申请退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公示结束后申请退回。 资产出租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承租方负责承租期内除物业费、取暖费外装修、水、电、各种税费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租方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四)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如房屋保存完好,待租赁期满后以不计息的方式退还承租方。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欠费情况,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挂牌及转2次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2.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5.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申请保证金以不计息方式退还。 (七)资产出租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 (八)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本公告全部内容已经资产权益方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科长 联系电话: 0459-698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