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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7-04-06 16:49:59|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天津
所属行业:包装出版印刷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关于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恒和园小区,该小区总建筑面积为624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3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5700平方米。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使用住宅裙房,该建筑地上22层,地下2层,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使用建筑面积2831平方米。恒和园小区变电站、中央空调、消防水池、消防泵站、小区供热换热站、小区的消防监控室位于小区B栋一层及B栋地下二层。B栋产权及住宅楼一至三层底商均为天津市财政局所有,于2000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7.74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3年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迁入恒和园小区住宅裙房底商后,天津市鑫源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鑫源物业)一直为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中心是隶属于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的一家具有天津市物业管理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获得2015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评定的三A级物业服务企业,17年来一直从事恒和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该中心为我单位服务以来,专业技术实力雄厚,物业管理行业信誉度良好,在与鑫源物业相互合作的3年中,物业中心逐步改进其物业服务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切合我单位特点和工作标准的服务管理模式,得到了我单位工作人员的认可。目前,该物业对恒和园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特征:一是代收恒和园小区B栋及住宅裙房底商的水电费;二是换热设施、消控设施、安防及中央空调的运维、值守,恒和园小区的以上设施设备均在恒和园小区B栋地下室。因此,恒和园小区B栋地下是恒和园小区的供电、采暖、制冷及消控设施设备中心;三是恒和园小区B栋与住宅及裙房底商为共用设施设备不可分割。为保证物业服务的整体性、统一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我单位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地不得分割进行管理”等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鑫源物业管理中心     2.唯一供应商地址:河西区广东路恒和园小区2号楼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4月07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4月13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3号       2)联系人:崔玮       3)联系电话:5817086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022-23303740转3316 3318       4)传真:022-23311740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物业公示.doc 2017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