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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阜南县3宗共计132.58亩优质地块将于4月8日挂牌出让

2019-03-18 09:05:18|作者:清洁吧
阜阳阜南县3宗共计132.58亩优质地块将于4月8日挂牌出让 2019-03-16 经阜南县土委会批准,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FN2019-22、23、24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备注:1.宗地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必须分别相应按照阜南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2.具体挂牌出让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阜南县FN2019-22、23、24号宗地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竞买人须为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公司法人;竞买人(含其集团股东)控股不少于一家PC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竞买人(含其控股子公司)已开发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不低于2个。竞买人在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须承诺委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在阜南县设立的子公司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并选择具有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机构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质量标准:高层住宅不低于颍州杯质量标准,其余为合格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不低于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2、上述三宗地作为商业及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高层住宅楼采取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12%,装配率计算按照住建部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规划、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工程变更按照规定必须上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变更。 3、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相应承诺书,明确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已建设附着物;同时竞买人在取得该项目开发建设后应严格按照商品房开发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如不按期缴纳,将在支付定购价款时予以扣除。 4、定购量及价格 受让人需按阜南县房地产管理局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实施工程建设(以阜南县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规划建设方案为准),建成后包括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在内的全部项目由阜南县人民政府整体定购用于征迁户的安置。具体为: FN2019-22号宗地总建筑面积约102661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769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672平方米;项目建设商品住房520套(户型120平方米左右的约520套)。 FN2019-23号宗地总建筑面积约112547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878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721平方米;项目建设商品住房692套(户型120平方米左右的约692套)。 FN2019-24号宗地总建筑面积约72898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597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170平方米;项目建设商品住房532套(户型120平方米左右的约292套,110平方米左右的约120套,户型90平方米的约120套)。 土地竞得人与县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与委托单位(县房地产管理局)签订政府定购安置房合同。地上计容面积以同地段同类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4300元/平方米计价、地下建筑面积以2600元/平方米计价(小区道路等其余设施不计价),对项目进行整体定购。竣工结算时,如实测面积不大于政府定购合同约定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如实测面积大于政府定购合同面积,多出部分的面积由政府无偿取得。 项目已委托的规划、勘探、设计等前期费用,按照相关委托协议,在支付定购价款时予以扣除(以合同约定价款为准)。 5、付款方式 (1)、定购商品房开发建设工程单体一层结构封顶后,可办理该单体工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款项为:定购价款×(该单体工程批准预售面积÷总销售面积)×50%。其中:总销售面积=商品住宅面积+配套商业面积;定购房屋全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50%; (2)、定购商品房单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款项为:该单体工程批准预售面积×定购单价×20%。即定购房屋全部单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70%; (3)、定购房屋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90%; (4)、定购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经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合格、办理完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95%; (5)、定购价款的剩余5%待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甲方完成安置分配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拨付至县住宅小区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专户,再由县房产局向其出具保修金缴存凭证,缴存期满后返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15日8时至2019年4月 15日17时00分,到阜南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或直接从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下载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15日8时至2019年4月15日,到阜南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7时,竞买保证金转至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4月1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时间:2019年4月8日8时至2019年4月17日17时00分。2019年4月18日下午15时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一楼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定金。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南县境外的公司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阜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成立的新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五)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七)竞得人应当按规定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九)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十)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以上时间,我局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咨询报名报价事宜。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鹿城镇赵集路49号阜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东坡、周涛、赵萍 联系电话:0558—6765732、6765215、6766375 值班电话:0558-6712634 开户单位: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000594449710300000026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相应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FN2019-**号竞买保证金。 阜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