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03-19 09:10:38|作者:清洁吧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闵协示字(2019)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闵行区华漕镇MHPO-1402单元22-06地块 地块位置 东至用地边界线、南至闵北路、西至青虬江路、北至用地边界线 土地用途 医疗卫生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52551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12082 受让单位 上海康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 1.物业持有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营利性医疗卫生用地。
2.对于未满足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相关股权信息将纳入闵行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对建设单位及其全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股权变更行为进行跟踪与监管;
3.装配式建筑管理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
4.建筑节能管理要求:该地块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二星级。
5.海绵城市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
6.该地块意向受让人需具备和符合上海市卫计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条件和设置要求。
7.该地块新建营利性脑专科医院,投资额不少于七亿人民币。
8.地块受让人需使用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提供的共享服务(冷热源、影像、洗消、污水处理、病理检验、药品中心供应等)。
9.地下建(构)筑物和管线等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有关搬迁或拆除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出让方予以协助配合。 二、公示期:2019年03月18日 至 2019年03月22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闵行区莘松路555号 邮政编码:201100 联系电话:021-64882782 联 系 人:纪晓宇 电子邮件: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