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03-20 09:13:19|作者:清洁吧
[0]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2698 项目名称 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项目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2698001001 标段名称 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及附属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3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3月26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及附属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2698001001 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项目已经宿豫发改备案【20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及附属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豫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1.2 项目规模: (1)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总建筑面积约42968平方米,其中4-A(含地下室)面积约17197.6平方米,4-B面积约13885.9平方米,4-C面积约11153.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731.5平方米。 (2)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5总建筑面积约38078平方米,其中5-A、B、C面积约18719.0平方米,5-D、E、F面积约19161平方米,配电房面积约198平方米。 (3)附属面积约4万平方米。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主体工程:a、按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支付,桩基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10%;b、主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30%;c、工程主体完工付至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50%;d、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80%;e、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90%;f、余款待缺陷服务期满并审计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附属工程:a、附属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附属工程监理合同额的30%;b、附属工程完工付至附属工程监理合同额的50%;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附属工程监理合同额的80%;d、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附属工程监理合同额的90%;f、余款待缺陷服务期满并审计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电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项目桩基、土建、钢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及附属等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9年3月20日 9:00至2019年3月26日 17:30至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 地 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 丁龙 联系人: 王涛 电 话: 18800606096 电 话: 0527-84355519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 邮 编: / E-mail: / E-mail: 93643198@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及附属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2698001001 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项目已经宿豫发改备案【20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及附属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豫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1.2 项目规模: (1)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总建筑面积约42968平方米,其中4-A(含地下室)面积约17197.6平方米,4-B面积约13885.9平方米,4-C面积约11153.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731.5平方米。 (2)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5总建筑面积约38078平方米,其中5-A、B、C面积约18719.0平方米,5-D、E、F面积约19161平方米,配电房面积约198平方米。 (3)附属面积约4万平方米。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主体工程:a、按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支付,桩基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10%;b、主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30%;c、工程主体完工付至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50%;d、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80%;e、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主体工程监理合同额的90%;f、余款待缺陷服务期满并审计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附属工程:a、附属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附属工程监理合同额的30%;b、附属工程完工付至附属工程监理合同额的50%;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附属工程监理合同额的80%;d、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附属工程监理合同额的90%;f、余款待缺陷服务期满并审计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电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4和生产区5项目桩基、土建、钢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及附属等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9年3月20日 9:00至2019年3月26日 17:30至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 地 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 丁龙 联系人: 王涛 电 话: 18800606096 电 话: 0527-84355519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 邮 编: / E-mail: / E-mail: 93643198@qq.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