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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瑞鑫大厦房地产的破产拍卖公告(重新拍卖)

2019-03-20 09:13:42|作者:清洁吧
(破)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瑞鑫大厦房地产的破产拍卖公告(重新拍卖) (破)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瑞鑫大厦房地产的破产拍卖公告(重新拍卖)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拍卖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19年4月27日10时-2019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8,户名: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瑞鑫大厦房地产。拍卖标的物为嘉兴市瑞鑫大厦地下1层至地上12层(系整体拍卖),位于嘉兴市凯旋路与越秀北路交叉口西南侧。该大楼建于2005年,结构为钢混,共16层(地上15层,地下1层,地上13层至地上15层已出卖且已过户不计入本次拍卖标的物)。每层均为独立产证,第八层两张产权证。该大楼共一张土地证。其中地下一层为停车库,共有51个停车位(其中七个停车位已转让不计入拍卖价)。地上1层至地上3层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4层至12层设计用途为办公。 起拍价:72597244.5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第五次拍卖 保证金缴纳方法:缴纳保证金时请直接用网上银行支付,不然可能出现金额上限问题而无法缴纳保证金。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使用本人或者本单位的淘宝账户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4月20日16时前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止(节假日除外)均接受咨询,具体看样请联系管理人。看样请咨询:18358373889(郭律师),18324351197(张律师)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与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认真调查了解且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参加竞买的决定;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等手续及税费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进行配合。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依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管理人的拍卖价款中支取。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排污费等欠费(除现承租人应承担部分)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产业政策、规划、环保、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当地政府、发改、规划、环保、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八、对有关人员的告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4月20日16时前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4月20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网络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债权人、债务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5月15日16时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账号:37797374322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因破产程序需要,标的物未成交前,管理人可随时撤回拍卖,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声明:本次拍卖系破产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借助秀洲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拍卖行为。相关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事项可咨询管理人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地址:嘉兴市昌盛南路现代广场二号楼1303 联系电话:18358373889(郭律师),18324351197(张律师)。 监督电话:0573-8272114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嘉兴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