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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皂君庙甲1号院1号楼6层6门601室房产

2019-03-20 09:17:32|作者:清洁吧
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皂君庙甲1号院1号楼6层6门601室房产 发布时间: 2019-03-20 00:00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皂君庙甲1号院1号楼6层6门601室房产 项目编号: S110000D011020033397 转让方名称: 中国通信广播卫星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1150.4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19-3-2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是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110108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3、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2)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 (4)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北京市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6)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7)已自行了解并知晓与房产交易相关的最新政策法规,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8)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4%缴纳交易手续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61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