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21号商铺出租
2019-03-20 09:18:03|作者:清洁吧
南京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21号商铺出租 发布时间: 2019-03-20 00:00 编号:2019320100FB0076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21号商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21号商铺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0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南京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站厅层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86.73(详见附件) 2.4 建筑年代: 2010年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详见附件 2.7 招租业态: 详见附件 2.8 其他说明: (1)楼层: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站厅层 (2)装修程度:详见附件 (3)目前租赁状态:详见附件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4.7836(详见附件) 3.2 租期(月): 60个月 (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180天成交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实收资本须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报名截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 (2)意向承租方须拥有拟经营品牌的商标或拥有拟经营品牌的区域独家使用授权(区域须不小于南京市区域范围),以上使用权需处于有效期内。 (3)意向承租方拟经营品牌在全国范围内不少于100家门店,在南京范围内不少于4家直营门店。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具体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前3年不变,从第4个合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4%。 (2)物业管理费:0.70元/天?平方米。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租赁合同签订。 (4)承租方在出租标的商铺内经营的品牌、业态,须与报名时提供的商标或品牌使用授权证明一致。同一间商铺内仅可经营一个品牌,合同期内不得改变经营业态及品牌。承租方不得对商铺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 (5)报名要求、报价文件编制、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请与出租方联系,并按出租方要求办理。 (6)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施华 联系电话: 18795819237 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51892622 附件 商铺信息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