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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03-20 09:22:39|作者:清洁吧
[0]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8011802270102 项目名称 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 标段编号 3208011802270102-BD-005; 标段名称 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3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4月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17】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纪委德园内; 2.1.2建设规模:面积约12272.92㎡; 2.1.3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3.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3月1日(指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以来在现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的室内装饰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中均未体现出室内装饰的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且在限制期内的;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8自2017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9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18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18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 3 月 20 日 8时00分至2019年 4 月 9 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投标单位登录”;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4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投标备份光盘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纪委德园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邮 编:223002 邮 编:223005 联 系 人:张主任,蔡主任 联 系 人:顾星,蒋文平 电 话:0517-83605871,0517-89892208 电 话:0517-83735005,0517-8371980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17】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纪委德园内; 2.1.2建设规模:面积约12272.92㎡; 2.1.3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淮安市纪委德园办案点改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3.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3月1日(指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以来在现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的室内装饰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中均未体现出室内装饰的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且在限制期内的;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8自2017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9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18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18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 3 月 20 日 8时00分至2019年 4 月 9 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投标单位登录”;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4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投标备份光盘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纪委德园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邮 编:223002 邮 编:223005 联 系 人:张主任,蔡主任 联 系 人:顾星,蒋文平 电 话:0517-83605871,0517-89892208 电 话:0517-83735005,0517-8371980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