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夜市共11个摊位公开招租
2019-03-21 10:03:31|作者:清洁吧
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夜市共11个摊位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1日 项目编号 GXCQJY19-105 项目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夜市共11个摊位公开招租 挂牌日期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3月29日 招租底价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竞租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个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方 广西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详细 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的摊位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南路148-2号煤场彩虹夜市内,共11个,其中1、3、4、6、8号摊位办理了整体的《房屋所有权证》, 12、14、15、16、17、19号等摊位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摊位均为广西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具体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特别提示: 1、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现状、权证、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权证、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3号、4号、6号、7号、8号摊位不含隔层板。 3、每个竞租人最多只能租赁彩虹夜市2个摊位,如竞租人已租赁有1摊位的,本次最多只能竞租成交1个摊位;已租赁有2摊位的,不得参与本次摊位竞租。 4、租期均为3年,仅限作餐饮经营。承租方必须自行完成办理合法有效的证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5、租金价格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按5%进行逐年递增,以此类推。 6、本次招租标的均已空置,无转让费,无装修免租期。租赁合同于铺面移交之日起生效,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7、租金按季度交纳(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以后每季终了之前5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季的租金。 8、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场所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9、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担保金(按3个月租金计交)。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合同履约担保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 10、租赁期间,水单价按3.20元/方(如遇供水部门提价则相应提高)计收,电单价按1.30元/度(如遇供电部门提价则相应提高)计收,卫生费按150元/月进行计收。承租方须在每月的25日前将上月水电费、卫生费交到出租方财务部。 11、其他约定见《租赁合同》。 12、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招租标 的名称 建筑结构 面积及 规格(㎡) 配套设 施情况 产权 情况 招租底价(元/年) 1 彩虹夜市 1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35㎡(18m×7.5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0800 2 彩虹夜市 3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44㎡(18m×8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4300 3 彩虹夜市 4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44㎡(18m×8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4300 4 彩虹夜市 6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44㎡(18m×8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4300 5 彩虹夜市 8号摊位 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 144㎡(18m×8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有房产证 34300 6 彩虹夜市 12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无房产证 26200 7 彩虹夜市 14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无房产证 26200 8 彩虹夜市 15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无房产证 26200 9 彩虹夜市 16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无房产证 26200 10 彩虹夜市 17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无房产证 26200 11 彩虹夜市 19号摊位 钢架大棚结构 120㎡(12m×10m) 水电设施到位,摊位之间有分隔墙 无房产证 26200 备注: 竞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与竞租权限相对应,如:交纳了一个标的保证金的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的竞租,但最终只能成交一个标的,一旦竞租人的出价是最高价或已成交,该竞租人将无法继续参与其他标的的出价,以此类推。但仅允许 每个竞租人最多成交2个标的。 竞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3、未被列入交易所或出租方的黑名单。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承租方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标的成交月租金的100%作为产权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产权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 2、承租方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由交易所通知该竞租人签收《成交通知》,并按挂牌价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征集产生二家或二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竞租申请 方式 一、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并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相关材料时当场予以审核,并现场通知竞租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对符合要求的竞租人,交易所在挂牌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核对竞租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在上述核对工作完成后: 1、对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通知竞租人具有竞租资格,并进入交易程序。 2、对未按时或未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向其发出通知,连同其所提供的资料及交纳的保证金退回申请人。 竞租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个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2、竞租人报名时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备查。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0098003755668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交纳时间 1、符合要求的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款用途上须注明:“GXCQJY19-105项目保证金”)。 2、未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所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3、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通知》、《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报名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 电话号码 周先生0771-5837327 13768396422 业务咨询、项目报名电话号码 0771-2856762 传 真 0771-5705627 附件:摊位租赁合同 信息来源:http://www.gxcq.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