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10间铺面公开招租
2019-03-21 09:48:50|作者:清洁吧
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10间铺面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1日 项目编号 GXCQJY19-106 项目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10间铺面公开招租 挂牌日期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3月29日 招租底价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竞租保证金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方 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市 详细 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资产权属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现由南宁市秀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特别提示: 1、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标的租期均为3年,招租经营范围:商业,无转让费。 3、租金按季度交纳(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在每个租赁季度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交清。租金每两年按5%递增。 4、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当于三个月租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 5、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详见租赁合同约定)。 6、承租方可对租赁铺面进行内部简单装饰装修,但装饰装修方案必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规定向出租方交纳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等。 8、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对租赁铺面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9、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招租底价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1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01号铺面 24.30 1701.00 5000 2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02号铺面 24.30 1701.00 5000 3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03号铺面 24.30 1701.00 5000 4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05号铺面 24.30 1701.00 5000 5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06号铺面 32.40 2268.00 5000 6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07号铺面 30.75 2091.00 5000 7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08号铺面 30.75 2091.00 5000 8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09号铺面 57.44 4308.00 10000 9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10号铺面 42.84 2914.00 5000 10 石埠路奶场十字路口石埠矿泉水厂外围011号铺面 42.84 2914.00 5000 备注: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10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竞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3、未被列入交易所或出租方的黑名单。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承租方须在收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 2、承租方须在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交易方式 1、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由交易所通知该竞租人签收《成交通知》,并按挂牌价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征集产生二家或二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2、挂牌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租人。 竞租申请 方式 一、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并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相关材料时当场予以审核,并现场通知竞租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对符合要求的竞租人,交易所在挂牌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核对竞租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在上述核对工作完成后: 1、对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通知竞租人具有竞租资格,并进入交易程序。 2、对未按时或未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向其发出通知,连同其所提供的资料及交纳的保证金退回申请人。 竞租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个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竞租人报名时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备查。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0098003755668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交纳时间 1、符合要求的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款用途上须注明:“GXCQJY19-106项目保证金”)。 2、未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所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3、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通知》、《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 联系号码 周先生0771-5837327 13768396422 业务咨询、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2856762 传 真 0771-5705627 附件:租赁合同 信息来源:http://www.gxcq.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