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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I-4-01-02-01地块的标准厂房二期厂房5及宿舍房4间招租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2019-03-21 09:56:17|作者:清洁吧
【交易公告】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I-4-01-02-01地块的标准厂房二期厂房5及宿舍房4间招租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2019-03-21 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I-4-01-02-01地块的标准厂房二期厂房5及宿舍房4间招租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HJ19-03Y-CQ-ZCZL004 招租标的名称 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I-4-01-02-01地块的标准厂房二期厂房5及宿舍房4间招租项目 租赁期 15年 租赁挂牌价(元) 累计租金挂牌价人民币9341334.54元(含每2年递增5%)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元 挂牌公告期 2019年3月21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4月4日下午3点30分止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1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4月4日下午3点30分止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2019年3月21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4月4日下午3点30分止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19年4月4日下午3点3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标的展示时间 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3月29日,出租方联系人:唐先生17725722989,拍卖行联系人:吕先生13679571008 加价幅度(元) 10000元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该标的位置处于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工业园,属工业生产、工厂聚集地。因此,该物业比较适合用于作为工业生产经营。 出租面积:约6286平方米,租赁物包括: 1、厂房(厂房5)租用面积 6000 平方米; 2、宿舍房4间(宿舍楼1第二单元301、302、303、304号房)面积286 平方米; 租赁物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租赁期限15年,年租金为528024元, 每月租金额为44002元;一季度租金额为132006元,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最终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 1、 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 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项目分类 租赁 资产租赁形式 全部 资产所有制 国有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或机关法人(或事业法人) 监管机构(部门) 资产所有权比例% 本次资产出租权属比例% 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怀集县闸岗镇郊际工业园I-1-05地块 49947.33 邓建怀 怀集县财政局 100 100 资产出租行为内部决议 出租方内部决议 《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标准厂房二期厂房5及宿舍房公开招租的方案》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部门 怀集县财政局 批准文号 资产租赁呈批表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 广东永辉资产价格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广永资评字第Z201902010号) 评估基准日 2019年3月1日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本项目的竞投。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1、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2、租金缴交方式:租金每2年递增5%,租金按季缴交。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4、承租方可享受怀集县关于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业项目投资建设优惠政策,享受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关于租赁标准厂房等优惠政策,享受省、市、县有关部门所有相关奖励、优惠政策。 5、出租方交付租赁标准厂房后,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合作区促建促产工作的有关规定;出租方交付厂房之日起承租方必须在 6 个月内建成投产经营;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区域产业规划中鼓励类或允许类的项目,项目建设、投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行业标准的要求。 其余详见《厂房租赁合同》( 注:《厂房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详见《厂房租赁合同》( 注:《厂房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因竞价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一) 以下9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采取与拍卖行网上联合拍卖的方式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 (6)、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此款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已设置保留价的除外); (8)、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出租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二) 1、 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 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 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租赁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异地竞买人可以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到上述单位和地点办理数字证书及激活手续。具体流程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 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申请人通过缴纳竞买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并签订《租赁合同》,竞买保证金自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足额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查阅资产租赁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竞得人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转让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按《厂房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 注:《厂房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十一、关于收费 本项目由业主(委托人)委托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负责电子竞价的线下服务工作。标的成交后,由业主(委托人)按照与拍卖机构的约定支付佣金,竞得人无需支付佣金。佣金划至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账户: 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肇庆市工商银行第一支行 账号:2017002109022168151 十二、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 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 保证金缴纳凭证。 3、 公告、《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三、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联系人 蔡小姐 联系电话 0758-5511136 传真 0758-5511132 地址 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金龙一路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293516、13679571008吕先生 地址 肇庆市叠翠南路安逸雅苑首层A101室 竞价记录申请竞买 附件:厂房租赁合同(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