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法院关于仙游鲤城街道洪桥社区龙吟亭31号1-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9-03-23 16:18:56|作者:清洁吧
仙游县人民法院关于仙游鲤城街道洪桥社区龙吟亭31号1-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仙游县人民法院关于仙游鲤城街道洪桥社区龙吟亭31号1-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2019-04-23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10时至2019年4月23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仙游鲤城街道洪桥社区龙吟亭31号1-3号仙政房权证LC2008112号房屋所有权证和仙国用(2007)第153583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房地产。约1985年建成,混合结构,共3层混合结构住宅楼,无电梯,实际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住宅面积125.1平方米。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384800元(不含土地出让金价值12.32万元),增价幅度:7000元。 保证金:7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3月23日至2019年4月23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4月15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5月2日12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仙游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行,账号:35050163630700000277 )。 八、买受人应在2019年5月9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鲤东路26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人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0594-8258696,承办人:罗执行员。 举报监督电话:0594-829926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微信扫码关注莆田中院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拍品信息。微信公众号名称:莆田中院,微信ID:ptszjrm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