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国贸物业供应商的公告
2019-03-23 16:23:13|作者:清洁吧
2019-03-22 21:20:30.0
为加强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供应商的管理,我司面向社会统一公开征集物业配套服务(产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为:为物业提供办公用品(家具)、工程物质、消防及劳保物品、服装、车辆维修、法律服务、IT设备及软件服务等产品或专业服务的供应商。 二、入库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须具有法人的授权; 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法人授权的专属对接人;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凡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进入我司合格供方库的,请于即日起至2019年4月9日,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申请材料到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41号顺承大厦6楼)申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2-2990851 四. 征集基本资料要求: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概况(包括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近两年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介绍)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或提供服务的情况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的专属对接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5.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他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资料 6.法人企业分支机构提供上级法人单位授权证明 7.办公场所(照片) 8.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入库申请表》(附件1) 9.承诺与声明(附件2),按要求填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10.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3) 11.办公用品(家具)、消防物品、工程物质、法律服务类供应商需提交报价单(详见附件4、5、6、7、8) 12.提交的材料需密封、盖章 以上资料须使用A4纸彩印带目录装订成册,所有留存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方视为有效资料。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入库供应商应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库资格。 2.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由我司受理审核,并经一定的选聘程序评审择优后确定的供应商将在我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纳入我司合格供方库。 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3月22日 /httpget/zb_xm_uploads/20190322/212026_53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