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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60号第五层办公用房及一座车库

2019-03-25 09:09:45|作者:清洁吧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60号第五层办公用房及一座车库 发布时间: 2019-03-25 00:0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转让方名称: 资产评估值: 挂牌价格: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资产来源 : 批准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60号第五层办公用房及一座车库S110000D011020033468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453.17万元 10天2019-3-25 网络竞价是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210103 内部决策文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60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相关地方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办公用房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均由受让方自行查询承担。(2)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3)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房产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及房产现状,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4)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因车库是无证房产,转让方不承诺提供转让车库发票。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办理不了房产证为由,追究转让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所涉及未来收回车位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费用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车库转让成交前如欠缴水、煤气、电、暖、其他等各项费用,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查实解决并承担。(6)办公用房和车库均无土地使用证,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办理不了土地使用证为由,追究转让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将来如果涉及土地使用证办理,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所需的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有关手续的责任。(7)此次转让面积仅供参考,成交后以相关测绘部门实地测量为准,价格不做调整。(8)同意标的房产过户时间由转让方统一安排,最迟过户时间为自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由转让方统一通知受让方另行约定过户时间。(9)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标的房产须服从转让方安排。转让方现场踏勘联系人:尹先生 18601218669。 7、本项目不论以协议转让或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均须在项目成交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成交金额5%的服务费。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61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