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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埭镇人民政府陈埭镇第二标段清扫保洁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3-25 09:13:37|作者:清洁吧
陈埭镇人民政府陈埭镇第二标段清扫保洁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3-24 23:41:25.0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陈埭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C[GK]2018157的陈埭镇人民政府陈埭镇第二标段清扫保洁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清扫服务 清扫服务 3 年 国内 18872760 56618280 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566182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陆佰陆拾壹万捌仟贰佰捌拾元整(¥566182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共36个月,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投标人的工作范围(1)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宫口、梧埭、南霞美、桂林、坊脚、西霞美、四境、西坂、花厅口、江头、岸兜、鹏头、湖中等13个村(社区),以及区域内所有道路和河道支流保洁和清洗服务采购的全部道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工作。(2)对本项目采购范围约定的村(社区)、道路、公共场所、绿化带、空旷地等处所进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及小广告清洗。本项目中标之后不得挂靠、转包、肢解分包,否则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3)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标段全区域范围内所有地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工作。5.2、乙方保洁工作量及应配备的人员和设备第一部分 保洁作业量清单及保洁人员配备要求; 第二部分 道路和绿化带保洁作业量情况表5.3、乙方保洁服务基本要求。5.4、乙方保洁作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晋江市陈埭镇镇府的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2)验收方式:由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召集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定期综合考评和验收。(3)验收结果将作为承包费用发放或扣除的依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每月支付上个月上个月考评后应付保洁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283万元,有关说明:8.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保洁服务质量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无违约情况下一个月内无息退还8.3、提交方式:转账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形式。。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终止日期。 10、违约责任 依据《招标文件》执行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乙方的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响应及承诺的条款同样构成合同条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玖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陈埭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陈埭镇人民政府 住所: 晋江市西园街道砌田社区农贸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许少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850778836 联系方法: 1875043030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账号: 账号: 410458365176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