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公共机构5月底前强制垃圾分类
2019-04-01 09:36:32|作者:清洁吧
哈市公共机构5月底前强制垃圾分类 时间:2019-03-31 08:18 哈市公共机构5月底前强制垃圾分类 9月30日前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生活报讯(记者李丹文/摄)今年5月底前,哈市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将全面启动垃圾强制分类。9月30日前,哈市将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立工作,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10月份开始向全市拓展延伸。这是日前出台的《哈尔滨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中提出的。依据《方案》,哈市将为小区居民免费发放分类垃圾袋,并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选取有资质的企业进驻小区,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通过搭建积分兑换平台等办法,对居民正确投放分类垃圾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哈市还将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材或读本,每学期安排固定课时对幼儿和学生进行教育。哈市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投放方式。对居民正确分类的,由保洁或督导人员引导居民自行投入小区分类垃圾桶;对居民正确分类、放入楼道的垃圾,由保洁人员收集后投入分类垃圾桶;对居民错误分类或未分类的垃圾,由保洁人员等督导人员分拣后,投入分类垃圾桶,并对居民进行入户指导、纠正。可回收垃圾:企业上门收还给钱对居民积攒的各类可回收物,通过热线电话和手机APP下单方式,由回收企业上门收集,并向居民支付相应费用;对居民正确投放,或居民丢弃后经保洁人员收集的可回收物,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办事处与回收企业对接,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办事处集中收集后,由回收企业定时、定点回收;对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产生的可回收物,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或者通过辖区街道办事处协调,或者直接与回收企业对接,由回收企业定时、定点回收。有害垃圾:各区设置存放处对于有害垃圾,具备条件的小区及公企单位(相关企业)可设置一个防雨、防潮、防盗的有害垃圾暂存点。各区根据实际产量,设置有害垃圾存放处,并购置或改造封闭式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定期组织将有害垃圾收集转运至存放处,由有害垃圾收集企业定期或定量回收。对于不具备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小区及公企单位(相关企业),由街道办事处或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上门或定点收集可回收垃圾的过程中,协助收集有害垃圾,同时利用其分拣中心等场所,建立有害垃圾存放处,并由有害垃圾收集企业定期或定量回收。厨余和其他垃圾:街道办分类收集对于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在居民小区,利用现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办事处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在集中供餐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由后勤管理人员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