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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白公街道白公片区B11-3/02等地块(宗地编号:ZX2019-1-1-8号)招标公告

2019-04-11 00:00:00|作者:清洁吧
忠县白公街道白公片区B11-3/02等地块(宗地编号:ZX2019-1-1-8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4-11 17:39:17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忠规资告[2019]8号) 忠规资告[2019]8号 2019-4-11 经忠县人民政府批准,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忠县白公街道白公片区B11-3/02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zx2019-1-1-8 宗地面积: 107380.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忠县白公街道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50年 容积率: 不大于2.5 建筑密度(%): 不大于35 绿化率(%): 不小于30 建筑限高(米): 不大于100米 土地用途: R2二类居住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2000万元 场地平整:场地基本平整,视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可能存在一定挖方,地上建筑物搬迁腾空后交地;地块内地上、 地下、空中一切管线、构筑物、附着物由竞得者自行与相关单位协调并负责出资处置。 基础设施:场外通路,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接入。 注:①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渝规忠条件函[2018]0515号文及附图。 二、竞买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非在忠县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忠县成立新公司作为竞得人(新公司需满足三级(含暂定)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且应在参与竞买前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新公司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竞得后与县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须提供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拟竞得人须在公开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忠县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同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该报告出具日期需在宗地公告期内,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无不良信用记录(由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4月11日至 2019年5月7日到(http://www.zx.cq.gov.cn/main/zxzw/gcjslyxmgkxx/index.shtml)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中的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栏目、(http:// www.zxggzy.cn)《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自行查询下载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5月7日 至 2019年5月7日 到 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红星大桥路)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7日9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5月7日9时45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活动定于2019年5月7日10时00分 在 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红星大桥路)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有竞买意向的,必须认真阅读并掌握全部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自行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x.cq.gov.cn/main/zxzw/gcjslyxmgkxx/index.shtml)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查询下载。在资格审查确认前关注前述网址补遗事项。 (二)接受报名申请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2019年5月7日9时45分前进行资格审查,2019年5月7日10时00分公开交易。 (三)地票使用情况:该项目使用的新征国有土地,按《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规定,渝府地〔2017〕484号文批准征(转)用面积4570.4平方米(折合6.8556亩)在征地环节已补充地票,地票证号为NO:0472;渝府地〔2017〕2030号文批准征收面积9867.19平方米(折合14.8008亩)在转用环节已补充地票,地票证号为:NO:0653。渝府地〔2013〕548号文批准征(转)用面积92818.97平方米(折合139.2284亩);渝府地〔2017〕548号文批准征(转)用面积123.92平方米(折合0.1859亩)需在出让环节补充使用地票,由县通达公司负责补充使用地票,地票证号为:NO:0653,补充使用地票面积92942.89平方米(折139.4143亩)。 (四)其它利用要求 1、按白公片区小学校布点规划,需在白公片区范围内规划一所36班的小学校,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地块计容建筑面积所占白公片区开发地块(详见白公片区承担本次小学校建设开发地块范围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正比例承担小学校建设费用,小学需达到基本开学条件(主要负责承担小学校直接建设成本,周边绿化配套并承担建设成本及水、电、气、室内地坪、墙面刷面建设并承担成本)。 小学建设进度应与地块开发进度同步,同时在该地块内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后无偿移交县教委。 2.取消原规划的忠县州屏组团白公片区五号市政道路。 (五) 如遇特殊原因,县国土房管局有权撤回出让公告,另行确定交易时间,请竞买人关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zxggzy.cn)信息更新变化。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简老师 联系电话:02354235389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来源:http://www.zx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