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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警示标志供货及安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4-15 09:19:44|作者:清洁吧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警示标志供货及安装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龙口市东城区车站西街3号 联系方式:0535-852066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龙口招标分公司 地址:龙口市新嘉街道龙新广场物业楼四楼 联系方式:0535-8551966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警示标志供货及安装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8120190200007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警示标志供货及安装采购 一宗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53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4月14日8时30分至2019年4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龙口市新嘉街道龙新广场物业楼四楼 3.方式:1)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成功(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填写 报名投标声明函 、 供应商概况表 和 授权委托书 (格式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SDPLNZB@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丁会计,联系电话:0535-8553166。2)报名成功并经电话确认后,请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 报名投标声明函 及 供应商概况表 、 授权委托书 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龙口市新嘉街道龙新广场物业楼四楼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四、公告期限:2019年4月14日至2019年4月19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4月26日15时30分至2019年4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厅(绛水河东路4号)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4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厅(绛水河东路4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进 联系方式:0535-855196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uploadfile/2019/0414/20190414030036465.doc 2.报名投标声明函、供应商概况表、授权委托书格式/uploadfile/2019/0414/20190414030047662.doc 发 布 人: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龙口招标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4月14日 警示标志竞争性磋商文件.doc报名投标声明函、供应商概况表、授权委托书格式.doc警示标志磋商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