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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湾项目主体混凝土采购招标

2019-04-15 09:23:13|作者:清洁吧
深汕湾项目主体混凝土采购招标 深汕湾项目主体混凝土采购招标 采购方: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19-04-11 15:23:57 采购详情 采购单 中建三局深汕湾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doc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湾智苑、科技园项目 主体商品混凝土(湿拌砂浆)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主办单位: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2019 年 4月 11 日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湾智苑、科技园项目 主体商品混凝土(湿拌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本次招标由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 2、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经理部深汕湾智苑、科技园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报名方法:在“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上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报名时间: 2019 年 4 月11日- 4月 16日。本次招标不接受线下等其他方式报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4 月 16 日 17:00 。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可参与本次投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日期、中标结果公示日期均以“云筑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六、采购周期自本次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止。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贺诗贤 15989514950 第一部分 参加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区域内各单位合作无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中建股份内部供应企业也属于供应商范围,纳入供应商管理。 6、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生产资质。 7、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要求:水泥要求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品牌水泥,其他材料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商品混凝土拌合物原材料相关规定,并取得环保评审资质。 8、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深汕湾智苑、科技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址: 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鲘海大道东侧、厦深高铁线北侧 工程概况:深汕湾智苑项目(宗地号H2016-0004)占地面积41563.96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住宅,规定计容建筑面积128848.00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3.1,总建筑面积约19.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配置的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另外配置社康中心、物业服务用房;深汕湾科技园项目(宗地号H2016-0006)占地面积46909.72平方米,主要功能为研发用房,规定计容建筑面积60982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1.3,总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配置约15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现有一道排洪渠南北贯穿于两个项目场地,排洪渠宽度暂按70米蓝线考虑。本工程主体阶段所用商品混凝土(湿拌砂浆)预计为 18.2万 立方,实际成交数量以双方结算为准。 二、投标保证 1、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行邀请招标。 2、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保证质量、安全、服务承诺的前提条件下,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买卖业务转包给他人。 3、为严肃此次投标,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伍万 元,并于 投标截止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并及时到主办单位财务部开取收据(可在开标后联系财务部开具收据)。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未中标单位可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通过银行无息退还);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未按时送交标书; 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③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④中标后不签订或无故拖延签订合同。 4、中标单位在招标方中标通知书送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招标方签订本次框架协议;若中标后不签订框架协议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永久取消该单位今后投标资格。该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下一年度招标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若中标单位无法满足项目生产计划要求,不能按合同条款履约或中途停止供货造成工期延误,则中标单位无条件退场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损失。 5、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做任何经济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赔偿,也不做解释,谨对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禁止不合格产品,必须达到国标要求,投标单位应认真按照招标单位需求提供相应材料,随时接受招标单位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在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满足项目正常施工生产所需。 2.对混凝土质量要求 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GB50010-2010、GB/T50476-2008、GB/T14209-2003等国家标准或强制性规范要求,应符合GB50164-2011质量控制标准、GB50204-2011结构验收标准;润泵砂浆需达到同标号混凝土强度。 3、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总包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总包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定价基础 1、报价方式: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附表进行报价,投标方根据本单位的实力并综合市场情况及售后服务进行报价。投标方所报含税综合单价为落地价,包括货物价款、税金、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材料卸货前的保管及损失费以及其他运抵至总包商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增值税发票税率统一为3%。 2、价格调整方式:价格调整时以2019年第3期广东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各规格普通混凝土信息价为基准,涨跌在±5%以内不作任何调整,涨跌若超过±5%,则仅对超过±5%以外的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计算方法为:若(C-B)/B>5%,则D=A[(C-B)/B -5%];若(C-B)/B<-5%,则D=-A[┃(C-B)┃/B -5%](A 表示本次商品砼对应标号的中标价;B 表示2019年第3期广东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对应标号商品砼的信息价;C表示供应期间当季度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对应标号商品砼的信息价;D 表示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应调整的价格)。 注:本约定中的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按照实际送货小票(供需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周期:供应商应针对每次运抵工地现场并经采购单位签字确认收到的货物采用当月结算,次月付款的方式,即每月16日就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交货物进行结算,结算必须在每月17日前完成。 3、付款要求: 3.1付款要求:项目当月货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办理结算手续后,在次月月底前支付80%货款,剩余2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6个月内支付到总结算额的95%,余款5%在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