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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建物业有限公司多层房屋高坠查抢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04-17 09:24:42|作者:清洁吧
上海高建物业有限公司多层房屋高坠查抢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高建物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多层房屋高坠查抢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多层房屋高坠查抢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9-ZC-07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磊项目联系电话:185121962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上海高建物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0弄1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磊 185121962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宅智 021-64283207-807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高建物业多层房屋高坠查抢险服务采购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为了更加好的服务于小区的业主,构建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公司决定将管辖范围内部分小区的高坠查抢险服务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和采购项目要求相应规定为准。3、服务期:365日历天。4、服务地点:详见附件高建物业多层房屋信息。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2019年04月29日 09:30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金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29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29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3日每个工作日09:00~11:30、13:30~16:00,携带如下材料: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合一);3、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无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4、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 中无不良记录网页截图。*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复印件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64641857或递送到采购代理公司(地址: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有)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评分价给予6%的扣除,并按扣除后评分价后进入合理基准价计算和商务标得分计算)。 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磊项目联系电话:1851219629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