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城二期的招标公告
2019-04-17 09:26:40|作者:清洁吧
[]金融城二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JY160008 项目名称 金融城二期 标段编号 AJY160008-22SG 标段名称 东区建筑总承包等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4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4月2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Y160008-22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金融城二期东区建筑总承包等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发改[2015]0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6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东区建筑总承包等施工 2.2 工程地点:建邺区河西中部47号地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筒结构 2.6 工期要求: 219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80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预埋)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420000 m2;建筑物层数:93 层;其中地上层数:88 层;其中地下层数:5 层;建筑物高度:417 m;其中地下室面积:130000 m2;造价:180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26000 m2;幢数:6 幢;钢结构跨度:24 m;重量:3600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特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物最高高度在350米及以上,且地下室4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厂房、住宅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物高度及地下室层数以图纸为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图纸,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说明:1、除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外,为了能全面反映高度、层数指标以便评审核对,投标人须提供盖设计院出图章的竣工图纸并且清晰可辨认,否则,不予认可。2、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业绩满足类似工程的定义:2.1单项合同指:单份合同内工程结构可共用一个地下室或多个地下室的上部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构筑物业绩。单份合同内只要有地下室层数在4 层及以上且地上建筑最高高度在350米及以上,即为满足要求。2.2建筑高度及层数:建筑高度指建筑物最高建筑标高,以设计±0.00至建筑屋面装饰面顶标高(含女儿墙);群体建筑以最高单体建筑高度为准。屋面是指建筑顶部具有全封闭体系及防水功能的维护结构,如非平面屋面,屋面形状为造型屋面有高低差的,以最高建筑标高为准。层数指以建筑外边沿为周长的自然层层数,含地下室在内。地下室层数是指结构楼板与地下室外墙全部有交接的空间,包含楼梯井、电梯井、设备管井在内,但不含局部夹层。如多个地下室的以地下室层数最多的为准,建筑高度及层数不含出屋面的设备间、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塔状或杆状构筑物等。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除设计院盖出图章的竣工图纸(设计院盖出图章的竣工图纸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以外,其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2、采用暗标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7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施工组织设计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施工组织设计10分。8、业绩分 业绩:1分。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2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4月16日16时15分到 2019年4月23日16时1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本次投标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1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8.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8.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标、网上评标方式。8.7、本工程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须同时提供合同价10%的履约担保(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支付担保。8.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10、有效营业执照是指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凡提供变更前的营业执照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11、标段名称“东区建筑总承包等施工”不准确,为不引起歧义,招标人今后将变更为“东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8.12、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8.1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4009980000(新点)、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17626043124(王工)8.14、业绩分(1分)8.1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物最高高度在200米(含)至250米(不含),且地下室4 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厂房、住宅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物高度及地下室层数以图纸为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图纸,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8.14.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物最高高度在250米及以上,且地下室4 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厂房、住宅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物高度及地下室层数以图纸为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图纸,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说明: 1、项目负责人业绩分只计算一个业绩。除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外,为了能全面反映高度、层数指标以便评审核对,投标人须提供盖设计院出图章的竣工图纸并且清晰可辨认,否则,不予认可。 2、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业绩满足类似工程的定义: 2.1单项合同指:单份合同内工程结构可共用一个地下室或多个地下室的上部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构筑物业绩。单份合同内只要有地下室层数在4层及以上且地上建筑物最高高度在250米及以上或单份合同内只要有地下室层数在4层及以上且地上建筑物最高高度在200米(含)至250米(不含),即为满足要求。 2.2建筑高度及层数:建筑高度指建筑物最高建筑标高,以设计±0.00至建筑屋面装饰面顶标高(含女儿墙);群体建筑以最高单体建筑高度为准。屋面是指建筑顶部具有全封闭体系及防水功能的维护结构,如非平面屋面,屋面形状为造型屋面有高低差的,以最高建筑标高为准。层数指以建筑外边沿为周长的自然层层数,含地下室在内。地下室层数是指结构楼板与地下室外墙全部有交接的空间,包含楼梯井、电梯井、设备管井在内,但不含局部夹层。如多个地下室的以地下室层数最多的为准,建筑高度及层数不含出屋面的设备间、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塔状或杆状构筑物等。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除设计院盖出图章的竣工图纸(设计院盖出图章的竣工图纸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以外,其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4、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否则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中心体育场五楼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田秀娟 电 话: 电 话:1358409400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17889179@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黄海支行 账 号: 账 号:1109664909000029258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编号: AJY160008-22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金融城二期东区建筑总承包等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发改[2015]0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6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东区建筑总承包等施工 2.2 工程地点:建邺区河西中部47号地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筒结构 2.6 工期要求: 219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80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预埋)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420000 m2;建筑物层数:93 层;其中地上层数:88 层;其中地下层数:5 层;建筑物高度:417 m;其中地下室面积:130000 m2;造价:180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26000 m2;幢数:6 幢;钢结构跨度:24 m;重量:3600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特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物最高高度在350米及以上,且地下室4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厂房、住宅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物高度及地下室层数以图纸为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图纸,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说明:1、除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外,为了能全面反映高度、层数指标以便评审核对,投标人须提供盖设计院出图章的竣工图纸并且清晰可辨认,否则,不予认可。2、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业绩满足类似工程的定义:2.1单项合同指:单份合同内工程结构可共用一个地下室或多个地下室的上部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构筑物业绩。单份合同内只要有地下室层数在4 层及以上且地上建筑最高高度在350米及以上,即为满足要求。2.2建筑高度及层数:建筑高度指建筑物最高建筑标高,以设计±0.00至建筑屋面装饰面顶标高(含女儿墙);群体建筑以最高单体建筑高度为准。屋面是指建筑顶部具有全封闭体系及防水功能的维护结构,如非平面屋面,屋面形状为造型屋面有高低差的,以最高建筑标高为准。层数指以建筑外边沿为周长的自然层层数,含地下室在内。地下室层数是指结构楼板与地下室外墙全部有交接的空间,包含楼梯井、电梯井、设备管井在内,但不含局部夹层。如多个地下室的以地下室层数最多的为准,建筑高度及层数不含出屋面的设备间、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塔状或杆状构筑物等。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除设计院盖出图章的竣工图纸(设计院盖出图章的竣工图纸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以外,其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2、采用暗标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7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施工组织设计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 施工组织设计10分。8、业绩分 业绩:1分。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2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4月16日16时15分到 2019年4月23日16时1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本次投标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1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8.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8.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标、网上评标方式。8.7、本工程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须同时提供合同价10%的履约担保(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支付担保。8.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10、有效营业执照是指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凡提供变更前的营业执照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11、标段名称“东区建筑总承包等施工”不准确,为不引起歧义,招标人今后将变更为“东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8.12、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8.1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4009980000(新点)、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17626043124(王工)8.14、业绩分(1分)8.1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物最高高度在200米(含)至250米(不含),且地下室4 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厂房、住宅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物高度及地下室层数以图纸为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图纸,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8.14.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物最高高度在250米及以上,且地下室4 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厂房、住宅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物高度及地下室层数以图纸为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图纸,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说明: 1、项目负责人业绩分只计算一个业绩。除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外,为了能全面反映高度、层数指标以便评审核对,投标人须提供盖设计院出图章的竣工图纸并且清晰可辨认,否则,不予认可。 2、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业绩满足类似工程的定义: 2.1单项合同指:单份合同内工程结构可共用一个地下室或多个地下室的上部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构筑物业绩。单份合同内只要有地下室层数在4层及以上且地上建筑物最高高度在250米及以上或单份合同内只要有地下室层数在4层及以上且地上建筑物最高高度在200米(含)至250米(不含),即为满足要求。 2.2建筑高度及层数:建筑高度指建筑物最高建筑标高,以设计±0.00至建筑屋面装饰面顶标高(含女儿墙);群体建筑以最高单体建筑高度为准。屋面是指建筑顶部具有全封闭体系及防水功能的维护结构,如非平面屋面,屋面形状为造型屋面有高低差的,以最高建筑标高为准。层数指以建筑外边沿为周长的自然层层数,含地下室在内。地下室层数是指结构楼板与地下室外墙全部有交接的空间,包含楼梯井、电梯井、设备管井在内,但不含局部夹层。如多个地下室的以地下室层数最多的为准,建筑高度及层数不含出屋面的设备间、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塔状或杆状构筑物等。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除设计院盖出图章的竣工图纸(设计院盖出图章的竣工图纸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以外,其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4、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否则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中心体育场五楼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田秀娟 电 话: 电 话:1358409400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17889179@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黄海支行 账 号: 账 号:1109664909000029258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