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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骨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两年)项目磋商公告

2019-04-22 09:03:37|作者:清洁吧
临汾市骨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两年)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1日 临汾市骨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两年)项目磋商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临汾市骨科医院委托,就物业管理服务保洁(两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骨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两年)项目 二、项目编号:LFZYJC-1910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两年。 4、项目预算:38.843054万元。 四、磋商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t;临汾市)》。 五、参与磋商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凭证; 3、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评标二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以证实其投标资格和业绩的真实性。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骨科医院; 采购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57-8291062;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临汾市向阳西路德和 t;悦汇广场金座1006室;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7-2085678。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