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04-22 09:04:07|作者:清洁吧
景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082401833300000 景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九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 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园林业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参与编制、管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城镇建设资金投资计划。 (2)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组织制订工程建设地方行业标准;负责对建筑产品质量的认证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价等的审查;对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3)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住建局年末机构数为行政单位一个,即住建设局机关,编制12人。事业单位7个,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30人、城乡规划局12人、质量监督站16人、建设工程定额站4人、城建档案馆2人、建设工程设计室4人、房产交易所2人。2018年末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70人。 2019年在职实有人数9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5人,非财政供养6人,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1人。离退休人员与上年持平。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扶贫成效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继续抓好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加大农村住房安全巡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密切关注农村房屋质量风险变化,巩固落实好住房保障工作,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2)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坚决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重点项目多、任务重、压力大的实际,通过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项目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齐心协力,奋力攻坚,高效务实地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3)认真做好城市规划工作。一是加快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二是严格执行规划审批,进一步确立规划的严肃性;三是指导乡镇做好总体规划修编及规划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4)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国家、省、市资金支持城市建设;二是盘活资源变现,支持城市建设;三是进一步与银行、企业等建立开发性合作,获得金融机构及企业大量的资金注入,支持市政建设,解决项目长期大额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景谷城市建设。一是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财团参与景谷房地产、星级酒店的开发建设;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模式签订框架性协议进行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勐卧东路、成佛之路、滨河湿地公园等项目,投资10亿元。 (6)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严格按照项目基本程序依法审批,对房地产业开发项目严格监管、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加强与社保部门联系,保障参建各方利益,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7)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加强对燃气、供水等关乎民生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化解群众投诉,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和职能职责,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监管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要求不降低,履职尽责到位,防止拖延推诿。坚决杜绝监管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8)规范行政效能,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从整顿干部队伍、改进机关作风等方面入手,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从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反腐倡廉,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牢牢抓住教育、制度、监督等关键环节,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帮助协调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努力打造一支能力突出、业务精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建活动,推进基层支部和工会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力争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综合财政预算原则。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均应作为部门预算收入;在安排支出时,要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等情况,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原则。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改变资金投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5、人员工资一律按人事局核定数编入预算。超编人员不安排经费。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住建设局机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乡规划局、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定额站、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设计室、房产交易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9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6人。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98,352,145.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352,145.55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8,352,145.55元,其中:本年收入98,352,145.5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352,145.55元(其中本级财力98,352,145.5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600,00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98,352,145.55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8,391.94元,占总支出的19.38%,项目支出79,293,753.61元,占总支出的80.62%。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352,145.55元,比2018年预算数40,613,832.19增加57,738,313.36,元,增长142.16%。 1.2010399款2019年预算数为 236,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36,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支出。 2.2080501款2019年预算数为428,004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91,716元增加336,288元,增长366.6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生活补助。 3.2080502款2019年预算数为730,8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730,8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保险及生活补助。 4.2080505款2019年预算数为1,074,926.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869,487.00增加205,439.00元,增长23.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5.2080506款2019年预算数为112,202.72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12,202.72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080704款2019年预算数为 14,044.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044.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保险支出。 7.2101101款2019年预算数为112,328.3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606.50元,增长2.3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8.2101102款2019年预算数为447,814.7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48,611.10元,下降9.7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9.2101103款2019年预算数为310,820.08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78,469.84元,增长33.7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10.2101199款2019年预算数为115,793.56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8,994.26元,增长33.4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 11.2110302款2019年预算数为 1,00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支出。 12.2110304款2019年预算数为 259,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59,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项目费用支出。 13.2120101款2019年预算数为1,813,883.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23,573.00元,增加21.7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4.2120109款2019年预算数为444,903.06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44,903.06元,增加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房产交易所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 15.2120303款2019年预算数为11,00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1,000,000.00元,增加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6.2120399款2019年预算数为4,269,441.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639,525.00元,增长17.6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政公用事业局公厕建设资金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7.2120501款2019年预算数为 12,032,992.4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91,544.40元,增长14.15%。主要用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清扫保洁人员的小工工资支出。 18.2210105款2019年预算数为4,015,709.61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015,709.61元,增加10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发放的农户贴息资金。 19.2210106款2019年预算数为53,540,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3,540,000.00元,增加100%。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历年工程款及工作经费、维修护费。 20.2210199款2019年预算数为5,739,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739,00.00元,增加100%。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历年工程款。 21.2210201款2019年预算数为654,483.02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654,482.06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2019年预算数为2,344,87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344,87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30102津贴补贴2019年预算数为2,612,95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612,954.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2019年预算数为2,210,98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210,986.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2019年预算数为496,2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96,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9年预算数为1,074,92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74,926.00元,项目支出0元)。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2019年112,202.72预算数为112,202.7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2,202.72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9年预算数为537,46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37,463.00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19年预算数为310,820.0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10,820.08元,项目支出0元)。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19年预算数为142,361.5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2,361.56元,项目支出0元)。 10.30113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654,483.0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54,483.02元,项目支出0元)。 11.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562,559.5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562,559.56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01办公费2019年预算数为8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05水费2019年预算数为1,204,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4,000.00元)。 14.30206电费2019年预算数为9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00,000.00元)。 15.30207邮电费2019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16.30218专用材料费2019年预算数为1,1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10,000.00元)。 17.30226劳务费2019年预算数为1,806,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806,000.00元)。 18.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为13,5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39其他交通费2019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0,000.00元)。 20.30301离休费2019年预算数为121,71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1,716.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302退休费2019年预算数为730,8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30,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305生活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322,54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2,548.00元,项目支出0元)。 23.31005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预算数为11,165,709.6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165,709.61元)。 24.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0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58,391.9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2%。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16,290,174.14元对比增加2,768,217.8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升档升薪,五险一金相应提高标准;二是为建设平安景谷,使景谷县城建设得更安静整洁,也相应增加了清扫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景谷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城乡规划、监理、招标、设计,质量监督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293,753.61元,如保障性住房、文体走廊下段西公园建设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24,323,658.05元对比增加54,970,095.5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棚户区改造、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费、市政公用事业绿化管护、清扫保洁、四个公园、文体走廊下段东岸道路、文体走廊下段西岸公园建设等开支。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景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3,500.0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576,000.00元,增长232.73%。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293,753.61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棚户区改造、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费、市政公用事业绿化管护、清扫保洁、四个公园、文体走廊下段东岸道路、文体走廊下段西岸公园建设等开支。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3,5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元,同比下降(增加)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景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预算排,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0元,与2018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00.00元,与上年持平。运行维护费13,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4018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