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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三竣工交验清洁卫生招标公告

2019-04-23 09:15:46|作者:清洁吧
成都保三竣工交验清洁卫生招标公告 成都保三竣工交验清洁卫生 采购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4-22 14:45:58 采购详情 采购单详见附件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兴隆镇 (保水村三组)、安置房建设项目 竣工交验清洁卫生 分 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部门: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兴隆镇 (保水村三组)、安置房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商招字 -(TFXQBSAZF)FB- 发出日期:2019年4 月 22日 投标邀请书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兴隆镇(保水村三组)、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需进行竣工交验清洁卫生分包工程的招标,邀请您参与投标,希望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认真填写,我公司将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报情况进行选择,谢谢支持! 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兴隆镇(保水村三组)、安置房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正街与南街交叉口 4、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397667.6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33827.9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63839.64平方米。注: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程承包范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 5、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兴隆镇(保水村三组)安置房建设项目图纸范围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内竣工交验清洁卫生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兴隆镇(保水村三组)安置房建设项目图纸范围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内竣工交验清洁卫生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下室、地面、楼地面、墙面、屋面、玻璃(干擦)、栏杆、雨棚、石材、坡道、电井、水井、电梯内、机房、楼梯、过道、幼儿园、商铺、楼层内、及使用工具可以清洁到的地方等所有根据甲方的指示需清洁的部位。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包方,且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单位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组织结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及企业的简历等资料于招标单位查验。投标单位已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投标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单位要求,工期在招标单位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才有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和清单,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3、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机械费、清洁工具费、辅材费、垃圾清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二次搬运费、施工降效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分包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临时设施)、规费、抢工费、加班加点费、食宿交通费、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照管费、成都市政府规定的分包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工人保险、可能发生的工伤或死亡补助费、卫生防疫费等业主招标文件包括的一切费用。 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施工场地条件、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施工、运行和维护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三、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招标单位安排,按招标单位进度计划完成。中标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进度计划实施本工程,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向招标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赔偿人民币1万元/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验收评定规范要求。由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满足所有业主验房、收房时的清洁要求,如业主不满意的情况下,无条件再次进行清洁,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4、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时向招标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不低于合同额的1%,最低金额为1万元) 四、双方责任: 1、招标单位责任: 1.1 招标单位在本工程中行使总承包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对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 随时对乙方实施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3 监督、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4在发现乙方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提出明确要求。 1.5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乙方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1.6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督促乙方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7 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协助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1.8 审核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1.9 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等相关施工文件。 1.10甲方应对本单位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进行公示,对现场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及应急渠道与乙方现场代表进行交待沟通。甲方有责任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教育和指导,并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1.11 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现场操作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和提出环境保护作业的要求及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1.12 负责统一规划现场临时用地,在招标单位的协调下,提供合理的临时用地给投标单位。 1.13 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投标单位之间的生产工作。 1.14 现场生活区发包人提供工人宿舍,每人按2㎡配置,每间宿舍为7-8人床位,如因承包人原因住不满7-8人,每月租金费用500元/间。另配置夫妻房工人宿舍,每月租金费用300元/间,租赁费用在承包人月结和结算中逐一扣除。生活设施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统一提供床、床上用品、室内生活用品专柜、空调等,费用在承包人进场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统一向发包人交纳现金(如承包人不履行,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工人食堂由发包人实行统一管理,承包人不得在工地开设食堂、小卖部、不得使用电炉、电饭褒、电热毯等用电设备,承包人的所有人员在发包人职工食堂就餐。不允许承包人私自搭建临时周转房,也不允许把现有临时建筑挪作他用。若招标人提供宿舍不足以满足现场情况,中标人自行安排工人住宿,费用自行承担。 招标人提供工人生活区、上下水、低压电源,220V空调插座等,移交中标人的工人宿舍,所有末端设备如低压灯具、低压插座,均由中标人自行维护保管,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夏季提供工人空调宿舍,用电费用按月收取,每间每月330元,费用会在中标人月结和结算中逐一扣除。在工人生活区居住的工人应缴纳20元/月的卫生费及管理费。 现场生活区采用物业化管理,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按招标人编制的《工人生活区宿舍管理制度》及《工人生活区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标人必须配合生活区及现场内各项生活条件及管理达到省级标准化观摩工地、A类CI示范工地要求,投标人已经考虑现场及周围环境对工程的影响,投标人的报价被认为涵盖上述情况。 2、投标单位责任: 2.1 进场施工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爱护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公用设施,如发现有恶意损坏的,一经发现将以损坏物两倍以上的费用进行处罚。承包人要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打架闹事,如有发生,并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及不好的社会影响的,其责任将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2 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积极配合发包方做好安全保卫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防工伤等事故防范工作,教育作业工人遵守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 2.3 投标方需为成建制队伍且需具备完成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力规模,要能满足保证24小时连续施工,农忙时节(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现场要留有充足的施工人员,春节假期及其他假期期间劳务人员的安排必须满足发包人对工期的要求以及能够按照承包人要求按时复工。 2.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5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2.6 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2.7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2.8 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2.9 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10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存在损坏的情况,照价赔偿) 2.11 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2.12 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 2.13 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2.14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2.15 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2.16 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五、保修: 1、在业主验房时存在清洁不满意的情况,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三天内重新进行清洁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2、责任:属于投标单位范围、内容的项目,投标单位应当保证清洁的各部位达到甲方、业主的要求,如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必须24小时内重新进行清洁,直到达到各方满意并顺利进行交房,投标单位确认以下地址能完好准确地收到招标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管理: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成都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招标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CI、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3、中标单位应遵守招标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4、中标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货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货物由投标方送交招标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招标方验收合格,直到本次招标工程内所有施工内容办理书面验收手续等其他必办手续后,该施工内容包含材料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投标方直接转移至招标方。在验收移交之前的任何其他方式造成的毁损、灭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七、承包方式: 1、本招标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 , 暂定 工程量方式,投标单位包工、包料、包工具、包机械、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2、确定的工程承包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 3、达到验收交房时所发生的人工、材料、中小型机械、工具、场内运输、食宿交通费、生活区管理费、超高费、二次搬运、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照管费、施工降效费、抢工、加班加点现场施工范围所有垃圾清扫及装车费、成品保护、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增加费等费用外,及成都市政府规定的分包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工人保险、可能发生的工伤或死亡补助费、卫生防疫费等业主招标文件包括的一切费用。 4、承包人要充分了解工程特点、了解现场及周边环境特点、了解扰民及民扰的风险、了解当地气候特点等,考虑工程施工的风险因素,合同综合单价为固定价,工程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八、工程量计算方式: 1、地上、地下室清洁皆按建筑面积乘综合单价计算。 2、建筑面积参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年)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按建筑物结构砼外墙内包面积计算(不含外墙保温及幕墙),机房层屋顶无板的框架不计算面积;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 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地下室、半地下室相应的无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不计算面积;层高小于2.2m的夹层及附属构筑物均按四川省2015定额规定进行计算或不算;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装饰性阳台不计算面积);宽度在2.1m及以内的雨蓬不计算面积,玻璃雨棚不计算建筑面积。合同单价包含以上不计算面积项目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九、结算方式: 按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乘以现场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 每月18日前双方办理对账手续确认上月19日至本月18日的已完工作量,至进场施工之后起三个月后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完工并顺利交房后办理结算并支付至已完工程的80%,余款在结算完毕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2、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招标单位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中标单位郑重承诺:对招标单位因未收到业主相应款项而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工程款的情形,表示理解与宽容,中标单位因此确认招标单位未按月足额支付工程款不构成违约。 3、如招标单位发生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中标单位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延期利息,亦不向招标单位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4、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时,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投标单位财务要求的足额、合法、有效的可抵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遇国家税法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要求及投标单位财务要求的发票。 十一、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 2、列明项目(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3、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当地税务要求及招标单位财务规定的足额、合法、有效的可抵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金计入报价; 4、列组价明细,包括主材费、机械费、辅料费、人工费等完成此分包项目的一切费用; 5、招标单位暂提供: 场地、道路、水、电。 6、本次投标单位中,报价最高者,直接淘汰,不再进行议标。 十二、技术要求: 1、投标单位须接受招标单位人员的管理,对投标单位不服从招标单位管理人员管理,屡教不改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单位进行罚款处罚。 2、需满足天府新区安置房项目现场施工的生产要求。 3、严格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要求执行。 4、 安全施工: 4.1 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4.2 承包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业安全监督员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指导,还应以施工班组为单位设立兼职“安全巡查员”,积极配合专职安全员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3 承包人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4.4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发包人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包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4.5 承包人现场使用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须严格按发包人要求在指定厂家购买,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工地使用。 4.6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此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7 因承包人未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而引起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按照成都市建委有关文件执行。 承包人应负责其人员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人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按图纸要求为准,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以及满足涉及要求的合格标准,具体如下:合格标准并满足项目要求。 十三、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2、投标单位提供先进、实用、经济的施工方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3、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获奖证书、授权委托书等。 十四、投标工作程序 项目已在云筑网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愿的公司报名参与;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中建一局保水村三组项目部 经办人:崔贞雄 联系电话:18582878360 北京时间 2019 年 04 月 22 日 15:00 前在云筑网公开招标中进行回标;项目人员进行筛选,对于入围名单将进行云筑网系统通知。 2、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招标单位,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十五、其它 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相关事宜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04 月23日 投标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授权 (下称“受托方”)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兴隆镇(保水村三组)安置房建设项目 竣工交验清洁卫生分包 招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 受托方代表我单位参加招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施工过程中的履约、结算时,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的相关事务,我单位均不可撤销地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期限至授权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受托方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后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单位法人签字: 受托方签字: 授权日期:2019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