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梅县区城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Ⅳ)公开招标公告
2019-04-24 09:15:06|作者:清洁吧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 梅州市梅县区城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Ⅳ)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904-01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城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Ⅳ)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25,4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财务状况报告;③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原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复印件需原件核查,符合二维码验证规定的除外。)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供应商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24日 至 2019年04月2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4日15时00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4日15时00分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24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工,林工联系电话:0753-2529973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3-2587021(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54区50座3楼联系人:张定宇联系电话:0757-86300101传真:0757-86368680邮编:528000(三)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宪梓南路3号联系人:王惠平联系电话:0753-2589811传真:0753-2589811邮编:5147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发售表及招标文件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3日??